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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化影帝:这个作者其实最应该是摒弃乱七八糟的东西,好好拿起魔改电影的大杀器╮(╯▽╰)╭ 动力王朝:感觉是**装成傻1逼的典范 当医生开了**:开始读的也很欢乐,只是到了后来主角会的技能越来越多时,总感觉不舒服,可能是我嫉妒主角会的太多了,学的太容易了
《三国之雄霸天下》在线阅读
第005章 如鱼得水
十一月底,天寒地冻,空中又飘着雪花,深山老林之中已无人迹,即使经验丰富的猎手也不愿出门。除了天气原因外,还有冬天物源匮乏,一些大型猛兽出没,除非迫不得已,否则没人愿意冒险。
雪花中,一条人影在山林内快速穿行,或跑或跃,动作敏捷,如履平地。
人影正是刘辰,此时他来到汉末已经两个多月,这段时间不间断的疯狂训练加上吃的都是山珍美味,体魄大大增强,现在可拉开长弓,这不,他正在追逐一只野兔。
刘辰并不缺猎物,冬天反而带来很大的机会,因为很多不冬眠的动物会因为食物匮乏会更加频繁,只要撒上诱饵,收获的几率更大。
眼前这只兔子本来正在蛰伏,但刘辰拥有现代人的灵魂,对他们的习性极为了解,多年的护林员生涯让他一眼就能看穿,所以故意将其赶出,目的就是练习箭术。
兔子目标小,移动快,方向不定,如果能射中它,表示刘辰的箭术可以拿得出手了。“崩”的一声,利箭应声而出。
可惜射歪,偏差有一米,刘辰并不气馁,他早已过了恼羞成怒的时期,一个月前最惨的时候二十五箭而不中,甚至被兔子调戏,那时候才知道什么叫跳脚。
经过无数次的失败后他终于摸索出射击运动目标的技巧,第一点就是心平气和,不骄不躁。
刘辰平复呼吸,与手臂同步,射出了第二箭,仍是没中,不过这一箭擦着兔子的头皮**雪地之中。
野兔受惊,跑的更快。就在这时,第三箭紧跟着射出,成功命中,野兔被射中后腿。
“呼!”刘辰吐出一口白气,三箭功成,大有进步。
捡起兔子,将其窒毙,然后挂在身上。
有了收获,刘辰看了远处的一座高山,那是老界山,往前就是鲜卑地界,他可不敢自大,设置几个大型打击套索陷阱后原路返回。
这种地方已经没有人敢来,敢来的只能是鲜卑人,这不得不说是一种悲哀,外族人可以随意闯入国界,而**却毫无办法。
东汉后期宦官外戚争斗干政,导致皇帝更换频繁,几乎全是傀儡,加上连年对外征战,败多胜少,尤其是几年前的汉灵帝征鲜卑,数万精锐大军全军覆没,鲜卑声势空前,直追当年的匈奴帝国,控制了整个草原以及周围的外族,猖狂无比,经常寇边掠夺,官军毫无办法,百姓深受其害。
刘辰叹了一口气,胸中郁愤难平,却毫无办法。折返途中,他仔细观察周围地势,布置陷阱,刻画记号,还一路挖挖掘掘,并不是布置陷阱,而是找东西。找的当然是好东西了,东北三宝第一宝就是人参,东汉已经将人参列为上品药材,不过边塞林区危险重重,采参客不多,这就让刘辰捡了很大的便宜,他跟随老一辈的护林员没少寻找野参灵芝等,不光这些,还有一些野生名贵药材,这些可都是外快,每年卖药材的钱几乎比工资还多。不过不是每个人都有这个本事,如果不是他机灵诚恳,将老师傅围的舒服,也学不到老林人的本事。
刘辰要找的就是地下的人参,党参,丹参,天麻,黄芪等根用药材,还有树上的猴头菇,松蘑,棒蘑,平头、**等菌类,当然,还少不了灵芝。身负现代知识他在这古代原始森林简直就是如鱼得水,每天的收获都极为喜人,如果在现代,他早已是****了。
“日落西山红霞飞,战士打靶把营归,胸前红花映彩霞,愉快的歌声满天飞……”
刘辰现在彻底爱上现在的生活了,无忧无虑,不被世俗干扰,简单充实。
回家的路上,刘辰又捡了两只野鸡,还有一只狍子,这只傻狍子被绳子套住,见到他竟然不跑,搞得刘辰都不好意思下手了。不过这个世界的生存法则就是弱肉强食,大雪马上封山,他不得不下手。
回到家中,刘辰炖了一大锅野味,辅料是人参猴头菇,加上蒸的发黄的馒头,吃的好不痛快。
在这两个月里,虽然顺利,却也不乏惊险刺激,遇到过狼,还有豹子,尤其是那头豹子,当时刘辰正在收获陷阱里的一头马鹿,幸亏自己没有胆怯,最终用**将其吓跑,这让他流了一身冷汗。古代的野生食肉动物因为森林食物充足,普遍个头很大,如果换成东北虎或者熊,那他只能逃跑,好在即使是汉代的原始森林,东北虎也不多见,熊已经冬眠,捕猎的危险系数不是很高。
第二天一早,刘辰睡到自然醒,来到外面已是银装素裹,大地一片洁白,不染一尘,他就在院子里训练一番,直到疲累为止。
早饭后,喝着粗茶的刘辰百无聊赖,开始怀念以前的生活。
刘辰的的护林员生活也是非常惬意,他们共有六人,一个厨师,拥有一辆皮卡,基地是一座砖瓦房,并不是那些简易钢结构房,因为不抗风。每天一组巡逻,一组在家看着监控,联系有卫星电话,装备齐全,最让人高兴的是有一把**,基地内有空调电暖,离公路不远,随时可到最近的村庄购买日用品。
“哎,不知道师傅和大阚他们怎么样了,想必生活照旧,一样的无忧吧!”一番感叹,刘辰又想到家人,一阵默然。
好一阵,刘辰收拾好心情,看着没有任何娱乐东西的屋子有些失望。
“对了,自己还不认得古字,以后要逐鹿中原,不认得字岂不让人笑掉大牙!”想到这里,他立刻起身,套上外皮裘,拿上几张鞣制好的皮毛、野参和几块肉铺,深一脚浅一脚的出山,来到左家集左家货铺。现在刘辰已经知道老板名叫左进,这些天他来了不下七八次,已经极为熟络,直接推门而入。
“左老板,小子又来叨扰了!”
周进闻声走了出来,这样称呼他的只有刘辰一人。
“刘家兄弟,没想到这大雪天你也敢出来,说你什么好呢……哟呵,又是几张好皮子,够厉害,还有麝香,好东西啊!”
左进这两个月的生意几乎全靠刘辰支撑,较之其他猎户总和还要多,可是他的**爷,自然热情异常。“这是十斤鹿肉,送给老哥了!”
“你小子总是这样,东西我就收下了,这些东西给你加一成!”左进对刘辰越来越喜欢,也拿出自己的诚意。“四张皮货其中两张狐狸皮一张黄鼠狼皮外加小鹿皮一张,总共三千钱,麝香一千五百钱,两支上品人参两千钱,共五千五百。”
刘辰也不客气,收好后开口问道:“左老哥,小子想跟你打听一下,咱这附近有没有先生,我想认些字!”
左进意外,看着刘辰眼睛越发明亮,“好小子,志气不小!”“哪里,只是冬日无聊,想打发时间罢了!”
“行了,大好儿郎就该如此!”左进此刻更加高看了刘一眼,这两个月刘辰变化极大,尤其那身气质,比以前的落魄小子天差地别。
“魏家村知道吧,那里的魏家族长曾任过县令,在咱高显名望很高,你可以去那里碰碰运气!”
“魏家村,小子知道了,老哥,我还要赶路,就此告辞!”
左进摇头笑道:“我的话还未说完,人家算是世家,你这样去恐怕被人看轻,去之前拿些礼物,再收拾下行头,另外,你好像忘记一件东西了!”
第006章 魏家拜师
听到左进的话刘辰拍了下脑袋,“瞧我这脑子,最重要的事情忘记了!”
原来刘辰勤练弓术,自家的长弓已经被他拉的快要报废,弓力开始不足,所以向左进订了一张好弓。
左进笑了一声,从里屋拿出一张长弓,“这是县城城一位老师傅所制,较之军中军士所有还要略胜一筹,称得上良品,弓力一石出头,不知道你能不能用!”
刘辰知道汉代一石弓是军中士兵用的最强弓,大约百斤左右。接过弓,入手一沉,所选的材料比自己的那张要好很多。
“这张弓身使用的是百年老榆,绝对耐用!”
刘辰点点头,双臂用力,长弓“吱”的一声被拉开。
“力道足,正好趁手!”
左进在旁边吃了一惊,这可是一石开外的强弓,非壮士不能拉开,眼前少年竟然毫不吃力。
“好小子,记得你月前总拿着一张两钧的短弓晃荡,如今轻易开一石,你是不是人参吃多了!”
刘辰轻笑一声,“没什么,只是身体在成长罢了!”
其实左进说的没错,刘辰前世识得两百余种药材,经常和草药贩子打交道,还有师傅的言传身教,所以熟悉这些草药的药性。在这两个月里所找寻的大部分是滋补强身之物,光人参就吃了十几支,其中有两支都是百年好参,党参等不下几十斤,再加上佳的山珍野味,其体魄急速增强,每天不锻炼身体就会发火,可想而知。“哎,真羡慕你们少年人啊,这张弓就送给你了!”左进感叹道。
刘辰一怔,“这怎么可以……”
不等刘辰的话说完,左进摆摆手,说道:“当然不是白送,是有条件的,以后你打的猎物必须全部送到我这里,如何!”
左进已经看出刘辰的不凡,不提日后能否出人头地,但眼前所猎之物大多是上品,有了好弓,收获会更多,所以决定在刘辰身上投资。
刘辰瞬间明白了,一抱拳,“周老哥,如此小子就不客气了,以后所获之物不论优劣,全部会送到贵铺!”
左进**胡须,眉开眼笑,他要的就是这句话。
从铺子离开后刘辰来到卖衣服的铺子,边荒小镇,买的都是布衣布袍,他选择了一件黑色衣袍,属于短装,袍不过膝,又买了一双新靴子,这才返回家中。
晚上烧了一桶热水,痛快的洗个澡。这些都是拜师礼节,汉代不设学馆,想要学书需要拜师。古代尚礼,拜师也是一样。
早上,刘辰梳洗一番,拿着十斤鹿脯,两支人参,直奔魏家村。
魏家村在左家集南二十余里,两百余户,不是很远,刘辰一路加速,目的是上午抵达。来到魏家村,稍作打听得知了方位,径直来到魏老先生的门前。
看到魏家宅院,让刘辰惊奇的是眼前是竟然是一座坞堡建筑。
坞堡,一种民间防御建筑,大约在王莽时期出现,当时**战乱,秩序混乱,富豪之家为了自保构筑的防御堡垒,平时居住,一旦有人入侵可以就地防卫。
光武帝兴汉后曾下令摧毁这些坞堡,但并不完全,尤其是边塞地区,为了抵御外族袭扰,百姓自动组织自卫力量,就是以家族为单位,以坞堡为中心,据险而守。汉灵帝时期官军无力,而百姓却要生活,所以幽燕一带,各地坞堡林立。
眼前坞堡为正方形院落,四周是夯土墙,长三十余米,高三米,中间是一座三层角楼,第一层住人,第二层遍布射孔,第三层为瞭望楼。院墙四角各有一座小角楼,同样遍布射孔,从这些来看幽燕之地民风剽悍,不是虚言。
坞堡门口的积雪已经清理干净,**石阶,黑色松木门。刘辰深吸一口气,走上台阶,叩响了铜环。
很快,木门打开,一个身穿粗布衣袍家丁打扮得的青年露出头来,问道:“阁下是那位,有什么事吗?”
刘辰抱拳躬身,“在下西山猎户刘辰,想拜为老先生为师!”
家丁愣住了,有些不确定道:“你要拜我家老爷为师?”
“正是!”
家丁仔细打量了刘辰一阵,说道:“好吧,我去问一声,你在门外等候!”随即,大门砰的一声又关上。
大约一炷香后,家丁再次打开大门,说道:“小兄弟,我家老爷有请!”
“谢谢这位大哥!”
刘辰跟在家丁身后,来到院中,院子很大,里面有菜田,干枯的花草,果树,甚至还有葡萄架,地上清扫的很干净。
院子里挨着土墙各有四间厢房,院墙很厚,外高内低呈弧形,人可以蹲在上面防御,如此巧妙的构思让刘辰对古人的智慧大为叹服。
院子**是两偏一正房,全为木质,房顶铺的是瓦片。
来到屋檐下的中门,家丁对着厚帘说道:“老爷,人到了!”
“进来吧!”
门外家丁打个手势,并示意刘辰脱掉鞋子。
古代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桌椅,地板多是木制,进屋需要脱鞋。
刘辰脱完鞋后,连皮裘也脱掉,挑帘来到进屋。
屋内有些昏暗,只见中间放置一矮几,两端各有一座香炉,烟气缭绕,香气四溢。一玄衣老者端坐几前,手中拿着一卷竹简。
“小子刘辰,拜见魏老先生!”
老者名叫魏桓,左家集一带乡里最有名望之人,曾做过高显县令,如今告老回家,现任魏家村大族长。
魏桓好奇的打量刘辰,心里暗赞一声,眼前少年身材修长雄壮,脸容方正,双眼有神,说话高亢利落,不卑不亢。
“没想到西山竟有如此少年!”
“少年人请起身,老夫籍籍无名,还从未开馆收徒,你怎么会来拜师?”
刘辰也打量着魏桓,眼前老者年过半百,须发花白,但脸色红润,精神矍铄。
“小子愚钝,想要学书认字,听闻魏老先生乃是咱西山一带最有学识之人,特来拜访,求老先生收留!”
魏桓轻抚白须,说道:“读书认字,我确实可教,不过老夫问一句,你一个猎户读书认字有何用?”
“小子想要博取功名,出人头地,不想呆在深山一辈子!”眼前老者阅历肯定不凡,一些空话无法打动他,所以实话实说。
“这倒是实话,任何有志之人都不想呆在这边荒之地,那老夫再问一句,学成之后要去哪里,洛阳吗?”
刘辰看着魏桓的眼睛,铿声答道:“不,如今外夷猖狂,欺我华夏无人,我要加入大汉之师,愿学冠军侯,封狼居胥!”
“哈哈哈!”魏桓长笑一声,“好一个封狼居胥,好小子,志气不小啊,不过你说到了我心里,如果我大汉还有冠军侯,哪里容得胡虏猖狂!”刘辰接道:“现今大汉衰弱,正是我辈报效之时,所以还请老先生不吝赐教!”
魏桓心里疑惑还有好奇,暗想眼前少年容貌不凡,谈吐不俗,哪里是个猎户?同时心里有些喜欢,自己年轻时何尝不是有此抱负,无奈世事艰难,不遂人愿,奋斗几十年也毫无成就,如今年老仍不愿放弃,誓要保魏家一村,在眼前少年身上仿佛看到了当年自己的影子,同时自己在家中也索然无事,就教教吧。
第007章 发现熊王
古代拜师礼非常郑重,天地君亲师,老师的地位仅次于双亲。刘辰奉上礼物,行三叩首之礼。
魏桓则送了刘辰一卷论语,看到手中的木简刘辰暗自嘀咕,蔡伦不是早已改良造纸术了吗,为何现在还用这种笨重的木简?不过他没敢问,自己一个穷乡僻壤的孤儿不应该懂得太多才是。
“学而时习之,不亦悦乎,有朋自远方来……”这就是古代的教学方式,学生跟着老师读,与木简上的字对照,熟读之后自然就认识字了。
汉代文字传承自秦朝,最早使用篆书,不过篆书虽然漂亮,却十分复杂,后来逐渐被隶书取代。
隶书显庄重,书写宽扁,横长竖短,最主要是简单,而且是未来简体的祖宗,有许多字让刘辰非常眼熟,上学时没少背诵论语等文言文,虽说成绩不好,但也耳熟能详,熟读几遍后就基本认识的差不多了。
一旁**的魏恒大为惊异,想当年自己读书时跟老师学几十上百遍才能记住一篇,眼前自己的徒弟却不过六遍就已经将论语十二章的六章认全。
“辰儿,今天你就不用回去,住在为师家里即可,晚膳后我教你写字!”
刘辰心下感激,赶紧行礼,“辰遵命!”
就这样,刘辰在魏恒家住了两直到将论语十二章背全才返回家中,十天后需要再次登门。
夜晚,油灯之下,刘辰拿着毛笔在竹简上书写,一笔一划,文人范十足。然而,他每写几笔就需要擦拭一番。
“有没有搞错,自己好歹也是高中毕业,毛笔字也学过,怎么就这样难呢?”
刘辰的灵魂终究是现代人,硬笔字早已刻入骨髓,书写习惯一时间无法改变,况且简体字是从楷书演变而来,写出来的字形与东汉想隶书很是不对付。
“太难了,这简直是就是受罪!”刘辰放下毛笔,**手腕,没想到这写字比开百次弓还要累,“前世已经脱离苦海,这一世又重新来过,真是苦海无边啊……”
发牢骚归发牢骚,字还要练,没办法,为了将来,只能忍了。
如此,数月一晃而过。
三月,天气变暖,大雁归来,河流开化,杨柳抽芽,大地回春,一些蛰伏的动物走出巢穴,山林逐渐恢复生机。
深山一处水沼泽塘内,一群大雁选择在这里栖息。
大雁们悠闲的在水里寻找猎物,或者在旁边的草丛里休息。一只大雁散步到外围,让它惊喜的是草地上有一条小鱼,它的脑袋不会考虑小鱼为什么会自己出现在地上,欣喜之下吃到口中,哪知鱼刚入口顿觉眼前一黑,一只竹篓将其困住。大雁被惊吓鸣叫挣扎,一时间扇翅声连成一片,其他大雁被惊飞而起。
忽然,随着一声哀鸣,一只大雁喝醉了般摇晃坠地,更吓得大雁们飞向高空,盘旋飞舞。
“嘿嘿,咱的箭术也小有成就了!”
说话间,刘辰手持长弓从林内走了出来,一脸笑意,显然,对自己的射术比较满意。
经过半年的不断练习,自己的箭术突飞猛进,三十步内可以百发百中,而且是小型活动目标。可别小看这三十步,在古代一步大约等于现代的一点五米,也就是五十米左右。五十步射中大型目标不在话下。
刘辰小心的走到沼泽地里,将两只大雁收好。大雁肉不管在古代也是难得的美味,以肉质脆嫩,细腻香美,味道独特,野味浓郁,尤其是烹饪后,香气扑鼻,回味无穷。在前世他只吃过一次,到现在还记忆犹新。冬天大雁全部飞往南方,让他馋了好久,如今回迁,哪里会放过,他花了十天时间在一些水泡子、池塘等周边布置了陷阱,为的就是一饱口福。大雁除了营养丰富外其羽毛也很有用处,乃是**箭羽的上佳材料。魏家村就有一位手艺极好的制箭师,刘辰每次都会去他那里买箭,箭支是消耗品,好的箭支圆直均匀,重心得当,可以增加射程和精度,事半功倍。
得到两只大雁后刘辰又去去了其他地方,直到全身挂满大雁为止。
“收获十二只,给老师留一半,剩下的要怎么吃呢?”
刘辰在返回途中,想着大雁肉的做法,顿时口水直流,归心似箭。
“啾……”就在这时,一声奇特的鸣叫传到刘辰耳中。
“是马鹿!”
刘辰一下子辨认出这是鹿的叫声,而且是哀鸣。立刻取下**,奔向声音的方向,他记这个方向埋设有陷阱。
来到山坡,山下的情景让刘辰大吃一惊。
只见山下*旁边一只马鹿被套索捕捉,这到没有什么,让他吃惊的是马鹿身旁多了一头体型大的吓人的棕熊。
山下的棕熊披着十分厚实的皮毛,在阳光下竟然泛着金色,头大如斗,肩背高高隆起,四肢如柱,套索里的成年马鹿在它身前就如同玩具一般。
“好家伙,就是让刘辰受伤使得自己*占鹊巢的那头熊王了吧,原来如此巨大,这都赶得上北极熊了吧,如此块头难怪被称为熊王!”
北极熊是陆上最大的食肉动物,棕熊仅次于北极熊,传说也有极个别的个体能够比肩,而眼前的棕熊就是。
这头棕熊体长接近三米,肩高差不多一点七米,站起来来恐怕要超过三米,这是什么概念,刘辰现在的身高是一米七,可想而知眼前这家伙有多恐怖。
“难怪这些天没有遇到其它猛兽,原来这家伙醒了!”
有这样一头熊王存在,即使东北虎也要退让,其他猛兽就更不用说了。
刘辰躲在林内屏住呼吸,面对这样一头霸主级的棕熊即使是普通的**也难以奏效,最多时让其受伤而已,更何况自己手中只有一只长矛和**。
熊王看出猎物无法逃脱,悠闲的来到马鹿的身边,然后伸出宽厚的巨掌抓小鸡抓起猎物凑到嘴边,马鹿哀鸣一声,很快断气,喉咙被咬穿,血液迅速被吸干。
吸完马鹿的鲜血后熊王开始享受美味,巨口撕咬之下马鹿很快支离破碎。不到一炷香时间,一头一百多公斤的马鹿的血肉就被吃的干干净净。
第008章 捕捉熊王(一)
熊王吃干抹净后添着厚实的前掌,显然意犹未尽,就在此时,它仰着鼻子,不住吸气,好像在搜寻什么。
刘辰暗叫糟糕,自己怎么把棕熊的本事忘了,作为陆地上仅次于北极熊的食肉动物自身本事极为强悍,其嗅觉是犬类的七倍,人类的两千倍,这个概念凭借人类的鼻子是无法想象的。除此之外棕熊的视觉是人类的四倍,奔跑速度也是完全碾压。
“跑!”刘辰哪里敢再逗留,向山上跑去。
这头熊王没少袭击人,对于人的气味非常熟悉,立刻锁定了刘辰,咆哮一声,四腿甩开,山林仿佛都在颤抖。
“可恶,自己的前世今生都是被熊袭击,自己怎么就不长记性呢!”刘辰边跑边后悔,这小半年的轻松狩猎让他放松了警惕,再次遇险,凭借手中的武器根本无法自保。
奔跑途中,刘辰不得不将身上的大雁扔掉,希望能够吸引熊王。
果然,熊王见到地上的大雁后就停了下来,它很少捕猎过鸟类,很快被大雁的血肉吸引,它闻了一下还算新鲜,顾不得追击刘辰,大口吃了起来。
刘辰也不敢查看效果,一路跑回家里。回到家里的他气喘吁吁,有好一阵才缓过劲来,同时前世今生被熊追的记忆一起涌上来,让他生出一丝恐惧。
“啪!”
感觉到自己的颤抖刘辰狠狠给自己一个巴掌,“**,懦夫,如此不争气的样子如何与人家争雄争霸,不就是一只比较大的熊吗,干掉它就是了!”熊王是这一带的霸主,而刘辰必须在这一带狩猎,如果不想搬家,就必须迈过熊王这道坎,这也是他心里的一道坎。
脸上**辣的疼痛让刘辰恐惧的心平复下来,思考如何对付横在眼前的熊王。
这头熊王三年前出现在左家集一带,横行山林,经常袭击猎人和采参客,甚至还袭击百姓的耕牛,当地人曾经组织多次围剿,不过都以失败告终,还损失了一些青壮,从此以后再无人敢深入山林,猎户大部分离开,采参客也不敢来,百姓们束手无策。“陷阱,必须**大型捕猎陷阱!”刘辰咬咬牙,恐惧过后是激愤,两世决不能都载在熊的身上,决定报仇。
“不过这家伙可是熊王,一个不小心恐怕会将命搭上,请人,当地百姓已经被吓怕,根本不用考虑,自己一人风险很大,但不是没有机会,这头熊在山林内横行无忌,肯定骄傲蛮横,这一点可以利用……”刘辰反复思考,制定捕杀计划,并不是他自大,而是必须如此,他身负现代知识,在准备充足下对付一头**成功的概率很大。
这一天,刘辰在院子里的地上写写画画,选取设置陷阱地点,逃生路线等,一直到了晚上才将计划完成。
计划并没有马上实施,而是拖后了一个多月,因为要做到万无一失。
四月,已经到了**,整座山林草木茂盛,绿意盎然,刘辰需要的东西全部备齐了。他马上开始行动,经过一个月的勘察他推断出熊王的大概活动区域,就在边缘地带布置陷阱。首先,他削了很多短直坚实的竹签和木签,这些东西会埋在地上或者陷坑里。接着找到合适的位置,布置侧面打击陷阱,按照熊王的体格**大型网格,上面插满手臂粗细的桦木钉,甚至还有从魏家村铁匠那里定做的铁矛,并用麻绳牢牢**,为了以防万一,刘辰在侧面打击陷阱上又加了从空中落下的打击木排,**这些陷阱足足花了五天。最终完成了四个陷坑,三个打击陷阱,本来还想设置套锁或者捕网的,不过想到熊王的体型这个时代的麻绳恐怕强度不够用,只能放弃。
在**陷阱过程中,刘辰没有放弃捕猎,这几天他布置了大量的竹篓陷阱,里面放上老鼠、青蛙等小型动物,目的就是捕捉蛇类,深山老林蛇类很多,其中不乏毒蛇,最终让他捕捉三条黒眉蝮蛇,四条野鸡脖子,每天都会戴着鹿皮手套给它们“放毒”,并将其毒液抹在箭头上。此外还采集了大量的毒芹、天仙子、乌头等毒草,捣碎成汁,涂到箭支和陷阱的签尖之上。
四月初六,早晨,天气晴朗,万里无云,山林内还微微有些凉意。
吃过早饭的刘辰一身短衣,袖口、裤腿绑上绷带,挎上鹿皮箭袋,里面装有三十支白羽铁箭,长弓一张,长矛一支,**一把,这些就是他全部的装备了。另外,还带了一块肉脯,这是中午的口粮。
一切准备完毕后,刘辰看了一眼身后的家,半年多的生活让他有了感情。
“希望自己还能回来!”说完,刘辰走出院门,手里还牵着一头狍子,这给熊王的“礼物”
一路上,刘辰将所有的陷阱全部布置好,并顺手打了几只山鸡,最后来到一个月前与熊王遭遇的地点。
“伙计,对不起了,这个世界的法则就是如此!”
刘辰一边对着狍子说话,一边用绳索将其套住,然后割开山鸡喉咙,将血洒在周围。完成这些后他来到山脊,躺靠在一大树旁,安心等待。
时间慢慢流逝,山下的狍子仿佛已经知道了自己的命运,不时发出叫声。
日正中午,黑熊依然没有出现,刘辰并不着急,半年多的猎人生涯让他拥有的足够的耐心。他拿出竹筒,喝了一口泉水,咬了几口**,保持体力。
就这样,太阳渐渐西斜。
忽然,趴在地上休息的狍子再次发出声音,这次更为急促,充满恐惧。
“来了……”
刘辰一个鲤鱼打挺站起身来,持弓在手,向山下望去。果然,熊王出现了,就见它不紧不慢的走向狍子,就如同在自家的后花园一般悠闲。想想也是,以它的体型,即使丛林之王也要绕道离开,整座山林内根本没有敌手。
熊王就像上次一样,巨掌伸向恐惧的无法动弹的狍子。
“嗖!”
就在此时,一支利箭破空而来,正中熊王胸口。
不过由于距离太远,或者说熊王的皮毛太厚,这支箭没有奏效。“吼……”
熊王怒声咆哮,它早已闻到刘辰身上熟悉的味道,只是不想搭理而已,没想到曾被自己追的满山跑的“两脚兽”竟然敢主动攻击,真是活得不耐烦了。
“嗖!”
又是一支利箭从高空落下,这次击中熊王的脑袋,仍是无功。
这下熊王彻底怒了,陡的人立而起,扬天咆哮,立时声震山林,走兽奔逃,飞鸟惊散!
第009章 捕捉熊王(二)
“臭狗熊,有本事来追啊!”刘辰高声挑衅,此刻他虽然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,但心已经跳到嗓子,比他以前玩过的蹦极等还要刺激。
熊王仰天咆哮,目露凶光,它是山林霸主,一只小小的“两脚兽”如此挑衅,一定要将其狠狠撕碎。
“吼!”熊王低吼一声,八百多公斤的体型奔跑起来,丝毫不见臃肿,却是敏捷异常。刘辰默默计算距离,扬弓又是一箭,熊王被射中肩部,却是毫无所觉,奔跑几下箭支就落到地上。
“我去,有没有搞错啊……”
眼前的一幕让刘辰目瞪口呆,不到五十米的距离,自己满弓一箭只**皮毛,简直就是披了一层铠甲。
刘辰不敢停留,撒腿向山顶跑去,边跑边大喊,对于野兽来说吼声就是威慑,也是挑衅。
熊王的怒气值飙升,不顾一切的冲上山顶,再下山追击。忽然,熊王感到掌部一阵疼痛,凭借久远的记忆知道自己踩到了尖刺的东西,目光从猎物身上聚到地上,顿时发现地上的草丛中全是直立的木钉。
熊类的智商相较与其他食肉动物是非常高的,虽然无法意识到眼前是刘辰设置的陷阱,但也知道眼前的路不能走,准备停下来。
可是这条线路是刘辰精心选择的,地势很陡,熊王体重要超过八百公斤,这可是接近一吨的重量,在高速的运动下其巨大的身躯无法停下,加上前掌受伤,一个控制不住身体打横滚落。地上全是竹签木刺,后果可想而知。
熊王身形不受控制,就这样一直滚落。
远处,气喘吁吁的刘辰一开始非常兴奋,熊王中招,自然会受伤,可是仔细发现却头皮发麻。
只见熊王的身上根本没有和预料的一样鲜血淋漓,只有前掌和后腿被划破,伤口不大。
刘辰暗骂一句,再次开溜。
熊王的皮毛太坚韧了,那些竹签和木钉大部分无法穿透,或者因为角度问题被擦倒,没有奏功。
熊王被彻底激怒了,爬起来继续追击。愤怒之下他的速度极快,没过多久猎物已经近在眼前。忽然,它发现眼前“两脚兽”跳了起来,一个倾斜,倒在地上。
猎物摔倒,熊王再高兴不过,正准备扑上去。忽然,熊王掌下一空,还未反应过来身上多处传来剧痛,挣扎之余发现自己掉落陷坑。
陷坑之内铺满了手臂粗的木刺,还有三支短矛,更涂有毒液,可谓痛上加痛。“吼……”
熊王嘶吼连连,在陷坑内剧烈挣扎,不远处的刘辰能清楚的感受到地面传来的震动,他爬起身,紧握长矛,准备查看。
就在此时,熊王探出头来,双眼通红,对着刘辰疯狂的吼叫,同时双爪拼命抓挠陷坑边缘,一时间土石飞扬。
“我去!”
刘辰头皮发麻,自己还是低估了熊王,花了整整两天挖掘的陷坑挖浅了。不再迟疑,再次逃跑。可能太过紧张,刘辰的逃跑过竟然错过了第二个陷坑路线,等到反应过来时熊王已经刨了出来。
逃远刘辰懊恼的拍着自己的脑袋,骂自己**。
远处熊王爬出陷坑,血流如注,腹部全部染红,还插着一支短矛,此刻他已经疯狂了,不顾一切的冲了上来。
就这样,一人一兽在山林内展开了亡命的追逃。
刘辰此刻心里已经没有底了,熊王的凶悍远**的想象,看这架势是不准备放过他了,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周旋。很快他来到打击陷阱范围,小心的跃过。
仅仅一分钟后,一声巨响,熊王又发出一声惨叫,大腿粗的枝干连着木钉和短矛嵌入熊王的前臂之中,可是熊王的冲击力太强,还未等上面的木排落下,它已经越过打击范围。
“咔”的一声,打击陷阱被撞碎,接着是第二道,第三道。
“完了!”
刘辰彻底没辙了,陷阱已经全部用完,再无手段,只能用最后一招,保命。早在计划之初他就想过失败的可能,所以也有保命手段,就见他跑到一棵巨松之前,抓住早已准备好的绳索,迅速爬了上去。
这颗松树直径一米有余,高足有五十米,笔直耸入云端,最低的树杈距离地面也有二十米,棕熊虽然能够爬树,但动作缓慢,自己占据高位,手中有矛,足可自保。说实话,他更愿意看到棕熊爬上来,如果从二十米的高处落下,熊王不死也是重伤。
爬到树杈之上,来不及喘气的刘辰用绳索将自己固定,这才向下查看。不远处,熊王奔跑而来,接连遭受陷阱打击速度明显慢了下来,喘气如牛,腹部鲜血淋漓,前臂上插着两支短矛,背部还有一根木刺,鼻子也被撞得血肉模糊,但双眼血红,杀意不减。它来到树下,对着刘辰不住咆哮,围着松树转了几圈后人立而起,用力摇晃。
树上的刘辰虽然肯定熊王无法将松树推倒,但还是紧紧扒树枝,松树的晃动让他脸色发白。
“臭狗熊,来啊,有本事上来,小爷整死你……”
良久,熊王见无法奏效停了下来,伸出二十厘米的巨爪爪住树干,向上攀爬。攀爬中由于牵动伤口,痛的不住低声咆哮。
刘辰见状平静下来,此刻虽然危险但却是机会,他拿出**,调整呼吸,对准了熊王的眼睛。
“十五米,十四米……”
熊王太过沉重,加上有伤在身,爬到不到一半,已是极为吃力,就当它放弃之时,刘辰松开弓弦。
“嗷……轰!”
利箭没入熊右眼,熊王发出一声骇人的惨叫,爪子本能的去触摸伤口,顿时轰然落地,幸亏爬的不高,只是摔痛而已,不过它背部着地,木刺再入三分。
疼痛让熊王又一次陷入疯狂,拼命的撞击树干,用爪子、牙齿撕咬,凶悍的仿佛魔兽一般,无奈巨松岿然不动。
终于,熊王平静下来,坐在地上,可能嫌右眼的碍事,竟然伸出巨掌握住箭杆,生生拔出。
猩红的眼球还连着肉筋,熊王嗅几下,然后一口吞掉……
“太凶残了,这家伙简直就是夏侯惇啊!”
眼前血腥的一幕让刘辰胆战心惊,全身汗毛都竖了起来,如果落到熊王的手里,不敢想象。
熊王吞掉自己的眼睛后仰头看着刘辰,低声嘶吼。
“看什么看,小爷怕你不成!”
刘辰虽然心里怕的要命,但嘴上不能输,至少熊王暂时无法威胁到他。
如此,一人一熊就这样对峙起来。
良久,刘辰口干,摸索一下,这才发觉竹筒已经丢了,肉脯也不知掉到哪里,“惨了,莫非要渴死**在树上!”
随即他看着仍在流血的熊王,心里稍安,下面这头**不光受伤,还中毒,其中有些毒素可以干扰血凝,如果不采取措施,熊王注定会流干血液而死。
良久,熊王摇摇脑袋,终于意识到这样下去不是办法,流失的血液让它越来越虚弱,决定不再耗下去,晃晃悠悠的离开。
刘辰在树上紧紧盯着,不确定这是不是熊王的计谋,万一杀个回马枪,他连哭的地方都没有。眼见熊王越走越远,即使再来也有时间跑回树上,这才顺下绳索,降到地面。
第010章 意外收获
回到地面,刘辰背好长矛,手拿**,寻着血迹追了上去,他在树上思考了很久,熊王此刻身受重伤,不光是外伤,还有各种毒素,虽然东北一带没有那种超强的毒蛇和毒草,无法当场毒翻熊王,但绝对会有效果,现在估计开始显现,他一定要抓住这次机会,否则熊王日后恢复起来,只能逃遁。
刘辰格外小心,始终与熊王保持着视野外的距离。
就这样在深山老林中穿行不知多久,熊王在一处背阴的山坡上停了下来,正在拼命的挖掘山土。
远处的刘辰不明所以,暗道这家伙脑袋被打坏了,不回自己的巢穴在这里挖坑做什么?好奇之下他悄悄的靠近,当看到熊王挖掘的东西后大吃一惊。
只见熊王的挖掘的地方有一大株白紫色花朵,上面还有鲜红色的果实,非常耀眼。
“人参,这头**在挖人参,难怪长得和成精了一样!”
原来这头熊王早年受伤时曾经吃过人参茎块,没过多久就变得生龙活虎,所以就知道了人参的好处,经常吃食,久而久之,体格远超同类,如今它鼻子受伤,但仍记得人参的位置,准备用来疗伤。
眼见如此刘辰不再迟疑,弯弓搭箭,利箭离弦,准确命中。
熊王吼叫一声,但声音大不如前,用独眼锁定了刘辰,愤怒咆哮,知道今天不分个你死我活无法善了,振奋最后之力,向刘辰冲来。
刘辰又**一箭,随后将弓扔到一边,左手拿着长矛,右手在后腰的兽皮囊里掏出一把白色东西,死死盯着靠近的熊王。
熊王趴在地上都比他高,此刻鲜血淋漓,没有眼球的右眼还露着一段肉筋,简直就是一头凶兽。
此刻熊王虽然凶悍异常,但已经极度虚弱,一边跑一边喘着粗气。
刘辰知道熊王的战斗力已经没剩下多少,还是紧张万分,一个不小心仍会惨死当场,尸骨无存。
“近点,再近点……”
终于,熊王冲到,作势欲扑,那血盆大口近在眼前。说时迟那时快,刘辰右手一扬,一团**糊在熊王的脸上,同时他猛地向右侧急速翻滚。
“吼……”
熊王发出惨叫,捂着眼睛疯狂甩动,四处乱撞,极为痛苦。
那团白色粉末不是别的,正是生石灰,古人早已用生石灰筑墙,这种暗器刘辰哪能放过。
生石灰遇水发热,会造成眼睛的严重烧伤,如此,熊王的一堆招子彻底废了,再加上鼻子受伤,对刘辰已经没有威胁。
刘辰顺着山坡滚落,远远的看着挣扎四窜的熊王,终于松了一口气。
许久,熊王终于油尽灯枯,倒在地上。
“终于成功了!”
刘辰找到**,不放心的他又**三箭,熊王毫无反应这才来到跟前。
“真够凶险的,今天也算运气!”
熊王还在微微喘气,刘辰拿着长矛,准备给予致命一击。乍然,濒死的熊王竟然暴起,一下子将刘辰扑倒,巨口张开,索命而来。
“啊……”
刘辰惊叫一声,生死关头反应极快,将长杆横在熊王口中,同时拔出短刀,死命刺进熊王的右眼。
短刀长有一尺,直贯入脑,熊王哀嚎一声,毙命当场。
“呼呼……”
刘辰呼呼喘气,好不容易从熊王庞大的身躯地下钻出,躺在地上,良久才缓过劲过来,但仍然心悸不已。“真是要人老命,太吓人了!”
回忆当时的情况,刘辰后怕不已,如果不是反应及时,小命早就没了。
看看天色,不知不觉已经接近黄昏,林子里显得非常昏暗,刘辰爬起身来,顿觉全身疼痛,有胸前,查看之下,才发觉被熊王的爪子抓伤,好在刚才熊王是强弩之末,不然就会被开膛破肚。
咬着牙,刘辰撕开身上的衣服,做成绷带将伤口缠好,准备拾起长矛,发现鹅蛋粗的矛杆已经被咬断。
顾不得疼痛,刘辰抽出短刀,然后废了好大的力气将熊王仰面翻开。时候不早,谁知道附近林子里是不是还有其他野兽,此刻顾不得将其皮毛扒开,只能收取能得到的战利品。他用短刀准备划开熊王之皮,无奈太过坚韧,最终利用其腹部的短矛刺出的伤口才将其割开。忍着扑鼻的血腥味,刘辰找到熊胆,好家伙,其胆硕大无朋,摊开足有三十厘米,有光泽,在阳光下透明金黄如同琥珀,竟然是传说中的“金胆”,金胆极为罕见,万中无一,前世的刘辰只听说过。
这样的好东西自然自己享用,正好可以止血清毒,刘辰顾不得血味,将外皮咬破,胆汁全部吸入口中。入口清凉微苦后甜,还有一股清香气,这熊王没少吃人参,竟然生出如此“宝货”。
熊胆外皮晾干后才最佳,刘辰小心的收好,收拾东西,就在离开之时忽然想起熊王挖掘的人参,自然不能放过。
来到熊**才挖掘的地方,用手扒了几下,一颗拳头大的人参露了出来,接着是数不清的触须和芦碗。
“哈哈哈,今天真是自己的幸运日,这就是参王,千年参王!”
刘辰怀着朝圣的心情小心的用手挖掘,保护好任何一根触须,即使双手被石子划破,因为挖人参忌讳铁,不敢用短刀。临近天黑,这株参王才被完整的挖出,脱掉内袍,小心包好,哼着歌离开。
满天星辰,身心疲惫的刘辰回到家中,简单的擦拭清洗一番,嘴里含了一根参王须,倒头就睡。
倒在炕上的刘辰好梦不断,化作武将杀敌冲阵,或身披皇袍,怀抱美人,指点江山,气吞万里,脚踏胡虏,**三韩倭人,好不痛快。
忽然,刘辰被一阵怪叫惊醒,好梦被打断。“啊……是那个遭雷劈的**,扰人好梦!”
刘辰梦到正要和美人做那羞羞之事,突然被打断,不满可想而知。
来到外面,天已经大亮,只见一只大狸猫被套索吊住,正嗷嗷怪叫。
“你个馋猫,真想弄死你!”
刘辰比较忌讳狸猫,终究没下去手,狠狠打了几下,让其记住教训,将其放走。接着,他打了一盆溪水,准备清洗伤口换药,撕开布条后惊讶的发现三道抓痕已经结痂,丝毫不觉疼痛。“哈,熊王胆就是好东西,昨天的伤口可不浅,居然已经好了!”
熊王胆乃是熊王一身精华所在,其药性可不是普通之物所比拟的,加上刘辰吃的参王须,不好才是怪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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