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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书:我走后,男主成黑莲花了

精选一篇穿书:我走后,男主成黑莲花了,温知渝萧霁,古代言情小说《穿书:我走后,男主成黑莲花了》送给各位书友,在网上的热度非常高,小说里的主要人物有温知渝,无错版非常值得期待。小说作者是荒野塞壬,这个大大更新速度还不错,穿书:我走后,男主成黑莲花了目前已写1001421字,小说最新章节连载中,小说状态连载中,喜欢连载中小说的书虫们快入啦~

一、作品简介

《穿书:我走后,男主成黑莲花了》小说是网络作者荒野塞壬的倾心力作,主角是温知渝。主要讲述了:最后才是“怎么哭了?”“如果阿姐这样想,我们不去河州府了,—辈子留在溪源县也很好”温霁说这话,急切的甚至有些语无伦次温知渝沉默的看着温霁,她对温霁的心疼已经不受理智控制了,她恍然觉得,如今的温霁的确太过依赖她了,可她已经陪不了温霁太久了他们在溪源县的最后—晚,以温知渝的沉默,温霁的愤懑离开而结束第二天天蒙蒙亮的时候,温府的马车就悄然上路了,温知渝不喜欢离别,悄悄走,或许心里倒是好受—些温...

二、书友评论

只能说 感觉有点水字数的嫌疑,仅代表个人感觉。男主女恋爱戏份少,后期变打仗了…

斯米玛咯[捂脸]后面他们是在玩权谋过家家吗?前面以为是小娇妻文结果后面整了点不一样的,[捂脸]可惜我权谋文和反派文看多了感觉这个还是少了点味儿

还有整篇文章给我一种很温暖的感觉,除了作者本身的写作手法之外,女主本人的性格也很温暖,会照顾到事情的方方面面。在很早的时候就考虑到自己的学生可能会出现很纠结的情绪,所以早就准备好了锦囊让她们打开。很多时候女主只是把自己的想法放在心里,她不是那种对所有事情都无所谓的,她只是表现得很轻松,其实在背地里早就想好了所有的可能,并且想出了解决方案,她的本事其实不是很大,但是她在意身边所有的人,包括一名普普通通的百姓的性命她也会去在意,这就是女主最闪光点的地方,就是平等,在她眼里所有人都是一样的,每个人的生命都值得被关注、被敬重,这就是为什么那么多人都喜欢她的原因,她表现的人淡如菊,但其实把每个人都放在心上,她考虑好了容玉的所有,包括登上帝王后心境的变化她都考虑到了,所以才会在容玉登上帝王之前就告诉她权力会让她迷失,会告诉她的学生要自己学会揣度帝王心思,这本书的细节很多,越思考越觉得女主才是那个厉害的人,能够掌握每个人思想的变化,并在关键时刻教导她们,让她们及时掰正自己的思想,还让她们学会了独立,从一开始女主就是授人以渔早早地就为她们的将来打算,她早就考虑好了自己不在之后,她的学生们的路该怎么走。总之女主带着先进、平等的思想观念,运筹帷幄,在后方掌握全局真的是很厉害,能够在古代生活那么久,但是自己的思想始终未曾动摇半分,这样的人不论在哪个时代都能闯出风云吧。

三、章节推荐

第1章 和野狗抢食的男主
第2章 以后,你就叫温霁
第3章 难办的小鬼
第4章 心思重的小孩
第5章 上了户籍,咱们就是一家人了

四、作品阅读


温霁去找了宋二嫂,定下了来家中做活的宋李氏。

“第一个月工钱是五百文,若是做得好涨工钱,每次涨五十文,八百文封顶,宋二嫂,您告诉李婶,若是满意,明日就可以来做活了。”温霁正要去学堂,看着宋家门前有人,便先来说了。

“满意满意。”宋二嫂是知道的,她男人农闲的时候去码头扛大包,一个月顶天了也就是个七八百文,更何况她兄嫂一家,那就是在地里刨食吃的,这工钱有什么不满意的?

“毕竟是李婶来做活,您先和李婶说清了吧。”温霁说完,对着宋家人打了招呼,便转身告辞了。

宋老二是知道孩她娘带着她嫂子去**找活的事,但这巷子里的街坊,不知介绍了多少人过去,**姑娘可一个都没瞧上,没想到,竟然瞧上了自家介绍的。

“人家温小少爷说了,咱爹名声好,咱家人也都老实勤快,不似那些长舌妇一般多事。”宋二嫂和自家相公说了,其实宋二嫂也知道,他们家在这东二巷子里情况不算好,平日里没少被人背后说,其实真要说起来,**的宅子可是他们这巷子里最好的宅子,可人家**的姑娘和小少爷,不仅没瞧不起他们,言谈举止还很有礼貌。

“要不人家是个读书人,这话听起来就是中听。”宋老二是个粗人,不知道该怎么说,可他就觉得温霁和他说话的时候,让人觉得心里舒坦。

“读书人,也不尽然是一样的,人家**小少爷可是文曲星下凡啊。”

宋二嫂跨上篮子,看着自家男人“人家**回了话,我得尽快告诉我嫂子去。”

宋二嫂原名宋巧,她本也是和夫家一个姓的,宋家的家境算不得好,一大家子人过得紧巴巴的,她虽然嫁到了县城里,可夫家的日子也不好过,平日也接济不了娘家。

如今**这活,总算是能帮到了娘家几分了。

“妹子,你咋来了?”宋巧的大哥看着一大早就回来的妹子,宋巧摆摆手“大哥,我嫂子呢?那活成了。”

“真成了?”宋巧大哥黝黑的脸上,难得露出喜色来。

“那可不。”

宋李氏原本已经不抱希望了,谁知道居然成了。

“一个月五百文,涨工钱的话,一次能涨五十文,最高一个月能给八百文呢,人家说了,如果满意这工钱,明天就能去做活了。”

“满意满意,这还能不满意。”宋李氏连连点头,他们村子里在县城里做活的年轻人,一个月都未必能挣上八百文。

旁边的孩子爹和公婆也是连连点头。

“地里的活有我们呢,你就好好去给人家干活,这活计轻松,不就是干些杂事,可不知道多少人盯着呢。”旁边的婆婆仔细叮嘱着,地里的活,家里人都能干,可这几百文的银钱,却不是轻易能挣来的。

“那,妹子,我现在就去吗?”宋李氏如今也是晕头转向的,只听着那五百文,八百文了。

“明个一大早去,人家府中的小少爷要念书,你得早些去,好给做早食。”

宋巧只觉得这一次**给了自己面子,她自然是得接住了“**事少,只要嫂子勤快,这活可轻松的很。”宋巧将自己能想到的事情全都叮嘱了一遍,她也不是没见过巷子里的人招短工做活,有些人家中可不是一般的苛刻。

可那**姐弟,瞧着应该都是好相与的。

第二天早上,温知渝起的晚了些,等到她起来的时候,温霁已经去学堂了,而早食也有人做好了“姑娘醒了?小少爷已经吃过早食去上学了。”温知渝看着垂首站在自己面前的妇人,和热气腾腾的粥和烙饼,只觉得自己果然是懒散。

温霁下午回家的时候,院子里的地已经被翻过了,院子里也整齐了很多,就连他的卧室,也有人在里面清理。

“阿姐?”

温知渝原本喜欢在院子里坐着晒太阳,看书,最好身边还有茶点,可今日,温知渝却躲在房子里。

温霁推门而入,看着温知渝坐在椅子上发呆“你怎么在屋子里坐着?今日外面的阳光很好啊。”

温知渝看着温霁“阿霁,咱们家有李婶了。”

“阿姐不喜欢李婶吗?”温霁皱眉,他还以为那是个老实的。

“没有不喜欢,而是李婶太勤快了,这一天做的事情,可比我一个月做的事情都多,如今我是真的无所事事了。”

温霁给温知渝倒茶“这样不好吗?阿姐平日养我已经很忙碌了。”

这话温霁说的不心虚,但温知渝听着心虚啊“养你怎么了?养你才是阿姐做过的最松快的事情。”

温知渝轻咳一声“阿姐想了想,我也该去做些事了,还补贴家用,咱家也不能一直没有进项。”

“我会尽早考中秀才的,阿姐不必太过担心。”

她当然知道,温霁无论如何都能活下去,可既然是她养着,那她就一定要负责。

“不要给自己那么大的压力,阿姐大你八岁,可不是虚长的年纪,别看阿姐平日无所事事,阿姐从前写话本可是信手拈来,除了因为拖稿被骂之外,其他的应该都没问题。”

这话不假,温知渝大学的时候,的确是靠写网络小说给自己赚生活费,还存了一笔小金库。

“阿姐也会写文章?”

也算会吧,现代的网络小说,那纷杂的种类以及狗血的风花雪月,怎么也能在这些古代的话本中占据一席之地吧。

“那是自然,你那锦绣文章,阿姐写不得,可阿姐写的文章,你也未必写得啊。”

“那阿霁可要好好看看阿姐的文章。”温霁一脸的期待。

温霁这个年纪,聪明是一回事,可也是对感情需求过重的时候,偏偏温霁这些年过得太凄惨了,温知渝将他从泥潭一般的日子中拉出来,又将全副心神都放在温霁身上。

温霁自然而然的亲近温知渝,将自己的孺慕之情全数给了温知渝。

大抵在温霁心中,没什么比突然出现在他生命中的温知渝更重要的人了,所以温知渝要做的事情,要写的文章,自然都是极好的。

“写话本这事,到底不是个光彩事,你又要念书,阿姐还是编造个假名吧。”

温知渝看了看温霁,抬手写下雨齐二字。

“便用阿霁的名吧,齐雨太过普通,便用雨齐吧,听着奇怪,却也容易让人记住。”

“听阿姐的。”

温知渝对温霁的每一点在意和偏爱,对温霁来说都弥足珍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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