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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代言情《长干行百里》,讲述主角沈昭华顾承熙的甜蜜故事,作者“庞青”倾心编著中,主要讲述的是:据说他被孙掌柜带着几个街坊堵在巷子里教训了一顿,灰头土脸地搬走了。沈昭华听说了,想谢谢孙掌柜,孙掌柜却摆摆手,说“街坊邻居的,应该的”。私塾的孩子多了几个。都是听说“那位沈姑娘教得好街坊们都护着她”,把自家孩子送来的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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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章 家常
那场风波过后,日子又恢复了平静。
张癞子再没来过。据说他被孙掌柜带着几个街坊堵在巷子里教训了一顿,灰头土脸地搬走了。沈昭华听说了,想谢谢孙掌柜,孙掌柜却摆摆手,说“街坊邻居的,应该的”。
私塾的孩子多了几个。都是听说“那位沈姑娘教得好街坊们都护着她”,把自家孩子送来的。沈昭华一个一个考校过,按程度分了组,大的教《千字文》,小的教《三字经》,中间的几个开始学《论语》。
翠儿念书最用功,每天来得最早,走得最晚。她娘是个寡妇,在街上给人洗衣裳为生,送翠儿来念书,是咬紧牙关从嘴里省出来的。翠儿知道,所以学得格外认真。
有一天放学后,翠儿没走,站在沈昭华面前,脸憋得通红。
“沈先生,我……我能不能问您借本书?”
沈昭华放下手里的笔,看着她:“什么书?”
“就……就您上次念的那首,什么‘青青河畔草’的那本。”翠儿低着头,“我想……我想抄下来,回家慢慢念。”
沈昭华愣了一下,然后笑了。
那是《古诗十九首》,她偶尔给大孩子们讲着玩的,没想到翠儿记在心里了。
她把那本书找出来,递给翠儿。
“拿去看,不用抄。看完还给先生就行。”
翠儿捧着那本书,眼睛亮得像点了灯。
“真的?”
“真的。”
翠儿抱着书,深深行了一礼,转身就跑。跑到门口又停下来,回过头,笑得像一朵花。
“谢谢先生!”
沈昭华看着她的背影,忽然想起自己小时候。她第一次借到《诗经》,也是这样,捧着书,舍不得放手。
那时候借书给她的人,已经不在了。
她低下头,继续写字。
阿难的伤养了几天就好了。
他年纪小,恢复得快,嘴角的痂掉了,露出一道浅浅的疤。沈昭华看见了,心里有些过意不去,他却不在乎,该干活干活,该认字认字。
只是从那以后,他每天来得更早了,走得也更晚了。有时候沈昭华在屋里备课,他就坐在门口的石阶上,也不知道在干什么。
有一天沈昭华问他:“你天天坐在门**什么?”
阿难头也不回:“守着。”
“守着什么?”
“守着不让人欺负你。”
沈昭华愣了愣,想说“不用”,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。
这孩子,心里有他自己的道理。
“那你进来坐着,外头晒。”
阿难摇摇头:“里面看不见门口。”
沈昭华没再说什么。
只是从那以后,她每天备课的时候,偶尔抬头,总能看见门口那个小小的身影。
太阳晒着,他就往阴凉处挪一挪。下雨了,他就躲到屋檐底下。不管刮风下雨,他都在那儿。
像一只看门的狗。
不,比狗还忠心。
昭仪也慢慢习惯了金陵的生活。
她开始在私塾里跟着姐姐念书,和翠儿成了好朋友。两个小姑娘,一个七岁,一个六岁,凑在一起叽叽喳喳的,总有说不完的话。
有一天放学后,沈昭华在屋里收拾,听见院子里传来昭仪和翠儿的对话。
“我姐姐最厉害了。”昭仪的声音,骄傲得很,“什么都会,什么都知道。”
“我娘也这么说。”翠儿接话,“我娘说,沈先生是好人,让我好好跟先生学。”
“那你好好学,以后也能像我姐姐一样厉害。”
“嗯!我长大以后,也要当先生!”
沈昭华听着,嘴角弯了弯。
她想起从前的自己。十五岁之前,她从未想过自己会当先生。那时候她想的,不过是嫁个好人家,相夫教子,平平安安过一辈子。
如今想来,那些念头,像是上辈子的事了。
她低头看着手里的书,那本书的扉页上,有吴老先生写的一行字:
“愿此生不负所学,不负所托。”
她伸出手,轻轻摸了摸那行字。
老先生,您放心。
我不会负了您的托付。
老福在积善堂里找到了活干——帮着种菜、劈柴、打扫院子。周堂主按月给他几个钱,不多,但够他零花的。他把那些钱攒着,说要给昭仪攒嫁妆。
小杏也学会了做金陵口味的菜。刘嫂手把手教她,她学得快,没几天就能做出几样像样的了。有一回她做了一道糖醋排骨,昭仪吃了三碗饭,老福在旁边看着,笑得合不拢嘴。
“小杏这手艺,将来能开饭馆了。”
小杏脸红了红,说:“奴婢只想给姑娘做一辈子饭。”
沈昭华听着,心里暖暖的。
这些人,都是她的家人了。
虽然没有血缘,却比有些有血缘的还亲。
日子一天一天过去,夏天来了。
金陵的夏天热得很,比长干里热多了。私塾里没有冰,只能开着门窗,让风透进来。孩子们热得满头大汗,却还是乖乖坐着念书。
沈昭华给他们一人买了一把蒲扇,念书的时候可以扇着。几个小的扇着扇着就睡着了,头一点一点的,像小鸡啄米。
她也不叫醒他们,只是走过去,轻轻给他们扇扇风。
阿难坐在门口,热得满头是汗,却不进来。她叫他,他摇摇头。
“里面人多,热。”
沈昭华没辙,只好给他端了一碗凉茶,让他解解暑。
他接过茶,咕咚咕咚喝了,又坐回去。
还是守着。
有一天傍晚,周素云来了。
她提着一个篮子,里头装着几个莲蓬,说是从城郊的池塘里摘的,给孩子们尝尝鲜。
沈昭华把她让进屋里,倒了茶。周素云坐下来,看了看四周,笑着说:
“姑娘这私塾,越来越像个样子了。”
沈昭华笑了笑:“多亏周娘子照应。”
周素云摆摆手:“别这么说。是姑娘自己争气。”
她喝了一口茶,又说:“姑娘,有件事想跟你说。”
“娘子请讲。”
周素云放下茶杯,看着她,目光里带着几分认真。
“姑娘今年多大了?”
沈昭华愣了一下,说:“十六了。”
“十六。”周素云点点头,“正是好年纪。姑娘就没想过,往后的日子怎么过?”
沈昭华没说话。
周素云叹了口气,说:“姑娘别怪我多嘴。姑娘一个人,带着妹妹,在这金陵城无依无靠,总不能就这么过一辈子。教书是好事,可教书能教几年?姑娘总要嫁人的。”
沈昭华低下头,没接话。
周素云看着她,欲言又止,最后还是说了:
“姑娘,我认识一个人,姓方,在城南开了家布庄,人老实本分,前年死了媳妇,没孩子。他托我打听,有没有合适的人家。我想着姑娘……”
“周娘子。”沈昭华抬起头,打断了她。
周素云看着她,等着她往下说。
沈昭华沉默了一会儿,然后从怀里摸出那枚玉佩,放在桌上。
周素云低头看去,是一枚青白玉佩,雕着一枝梅花。
“这是……?”
沈昭华的声音很轻,却很稳:
“这是民女定亲的信物。”
周素云愣住了。
“姑娘……定亲了?”
沈昭华点点头。
“那……那人呢?”
沈昭华没有回答。
她只是把玉佩收起来,重新贴在心口。
周素云看着她,眼里露出复杂的神色。有惊讶,有惋惜,还有几分说不清的东西。
她叹了口气,拍了拍沈昭华的手。
“姑娘,我不问了。你心里有数就行。”
沈昭华点点头,眼眶有些热。
周素云走后,沈昭华一个人在屋里坐了很久。
天渐渐黑了,阿难点亮了灯,端进来。
“吃饭了。”他说。
沈昭华抬起头,看着他。
灯光下,他的脸被映得黄黄的,那双眼睛还是那样亮亮的,看着她。
“阿难,”她忽然问,“你说,那个人还会回来吗?”
阿难愣了一下,然后说:
“会。”
“你怎么知道?”
阿难想了想,说:
“他要是记得你,就会回来。”
沈昭华听着这句话,忽然笑了。
是啊。
他要是记得,就会回来。
她站起身,接过灯,往外走。
阿难跟在后面,走了几步,忽然说:
“他要是不回来,我就替你去找他。”
沈昭华停下脚步,回头看他。
他的眼睛亮亮的,像两颗星星。
“等你长大了再说。”
阿难没说话,只是点点头。
月光从天上照下来,***人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。
远处传来蛙鸣,一声一声,像是在唱着什么歌。
她忽然觉得,这金陵的夏天,也没那么难熬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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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第十一章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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