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踹掉吸血一家后,糙汉宠我到老 精彩章节试读
雷得胜把袋子往后厨地上一扔,“咣当”一声。他也有些拿不准,挠了挠寸头:“秀芬,桂花说得也有道理。这玩意儿腥味重,要是处理不好,那股子骚味能把客人熏跑了。”
一时间,店里的气氛有点闷。
大家都觉得这笔买卖做得亏。几十块钱的本钱,要是砸在手里,那可就是几百个馒头钱。
王秀芬没急着辩解。她从墙上取下围裙系好,又找了个小马扎坐在那个装满猪蹄的大盆前。
“城里人是不爱啃骨头。”王秀芬拿起一只猪蹄,眼神专注得像是在审视一件艺术品,“但如果这骨头比肉还香,比海鲜还鲜,你看他们啃不啃。”
她从炉灶里夹出一块烧红的木炭,用火钳夹着,在那只猪蹄上快速地燎过。
“滋啦——”
一股焦糊味腾起。猪蹄表面那些细软的绒毛,瞬间被烫卷、烧焦。
“做饭馆,卖的就是个‘讲究’。”王秀芬一边手脚麻利地燎**,一边给两个看得发愣的员工上课,“你们看这猪蹄缝里,全是细毛。要是客人在嘴里吃出一根毛来,哪怕你味道做得再好,这盘菜也废了。不仅菜废了,咱们这招牌也就砸了。”
燎完毛,猪蹄变得黑乎乎的。王秀芬又拿起一把小刀,就着温水,开始一点点刮那层焦黑的皮。
她的动作极快,刀锋过处,焦皮褪去,露出里面白**嫩、透着粉红色的肉皮。
桂花在旁边看得直咋舌:“姐,我在家做饭几十年,从来没弄得这么细致过。这哪是做菜啊,这是给猪蹄子做整容呢!”
王秀芬笑了笑,把刮好的猪蹄扔进清水盆里:“这就叫功夫。功夫下到了,石头也能开花。”
整整五十二斤猪蹄,光是清理就花了两个小时。等全部弄完,王秀芬的手都被水泡得发白了。
接下来,才是重头戏。
灶台上那口大铁锅烧热,倒油,放入敲碎的老冰糖。
小火慢炒。冰糖在油里融化,从透明变成微黄,再变成枣红,最后冒起密集的小泡泡,这就是大厨口中的“鸡血红”。
“就是现在!”
王秀芬眼疾手快,将一大盆焯过水的猪蹄倒进锅里。
“哗啦——”
糖色瞬间裹满了每一块猪蹄,给那**的肉皮穿上了一层琥珀色的外衣,亮晶晶的,看着就让人食欲大增。
紧接着,葱姜蒜爆香,放入那个装了陈皮、八角、桂皮、草果等十几种香料的特制料包。再倒入半锅高汤,两勺自家做的黄豆酱,一勺白酒去腥。
大火烧开。
原本后厨里那股子生肉的腥味,瞬间被一股霸道、浓郁、直钻天灵盖的香味所取代。
这香味太特别了。它不像***那么腻,带着一股子陈皮的清香和中药材的醇厚,像是有一只钩子,直接顺着鼻孔钩住了胃里的馋虫。
赵小红正在前厅擦玻璃,闻着这味儿,手里的动作都慢了,喉咙里咕咚一声咽了口唾沫:“这……这也太香了吧?我咋从来不知道猪蹄还能是这味儿?”
就连一直坐在门口抽烟的雷得胜,也被这香味勾得坐不住了,扔了烟头背着手溜达进后厨:“秀芬,这还要炖多久?我这肚里的蛔虫都**了。”
“急啥。”王秀芬把火调小,盖上锅盖,“大火烧开,小火慢煨。这种带筋的肉,得炖足三个小时,让那卤汁把骨头缝都钻透了,那才叫入味。”
三个小时,对于等待的人来说,简直就是煎熬。"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