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远依依是《你拿什么跟我谈离婚》中的主要人物,在这个故事中“吃土的面包虫”充分发挥想象,将每一个人物描绘的都很成功,而且故事精彩有创意,以下是内容概括:1 暴雨夜的红裙凌晨五点三十分,手机闹钟还没响,苏晚就醒了。不是睡不着,是不敢睡。女儿依依今天要穿校服,但昨天洗的那套还在阳台上,昨晚她忘了收。她轻手轻脚地起身,怕吵醒身边的林远,赤着脚踩在冰凉的地板上,摸黑走到阳台。校服干了,但有点皱。她把校服拿进厨房,用电热水壶烧了半壶水,用蒸汽熨了熨衣领和袖口。这是她当全职主妇八年练出来的本事——十分钟能做别人半小时的活,而且做得更好。六点整,她开始做早餐。...
凌晨五点三十分,手机闹钟还没响,苏晚就醒了。
不是睡不着,是不敢睡。女儿依依今天要穿校服,但昨天洗的那套还在阳台上,昨晚她忘了收。她轻手轻脚地起身,怕吵醒身边的林远,赤着脚踩在冰凉的地板上,摸黑走到阳台。
校服干了,但有点皱。她把校服拿进厨房,用电热水壶烧了半壶水,用蒸汽熨了熨衣领和袖口。这是她当全职主妇八年练出来的本事——十分钟能做别人半小时的活,而且做得更好。
六点整,她开始做早餐。小米粥在锅里咕嘟咕嘟地响,煎蛋的油星溅到手背上,她没在意,拿湿抹布擦了擦灶台。林远爱吃溏心蛋,火候要掐着秒算,多一秒都不行。依依爱吃全熟的,蛋黄要碾碎了拌粥。她一个人做两种,从来不会搞错。
六点四十,她推开主卧的门,轻声说:“林远,该起了。”
林远翻了个身,嗯了一声,没有睁眼。
她站了三秒钟,然后转身去叫女儿。
七点十分,林远坐在餐桌前吃早餐,一只手拿着勺子,另一只手在刷手机。苏晚在旁边给依依扎辫子,眼睛时不时瞟一眼林远的碗,看他粥喝到哪了,随时准备添。
“今天加班,不用等我吃晚饭。”林远放下碗,拿起公文包。
“几点?”苏晚问。
“说不好。”
门关上了。苏晚听到电梯“叮”的一声,然后世界安静了。
她看了看表,七点二十五。她自己的早餐还没吃,碗筷还没洗,依依的牙齿还没刷,书包还没检查。她匆匆扒了两口粥,开始收拾。
这就是苏晚的一天。从五点半到晚上十一点,像一个被上了发条的陀螺,在这个八十多平米的房子里不停地转。洗衣、做饭、打扫、接送孩子、辅导作业、买菜、交水电费、收快递、接待物业、处理婆婆的电话、帮林远找找不到的东西……
八年了。
她有时候会想,如果当年没有辞掉那份工作,如果当年没有嫁给林远,如果当年没有生下依依,她现在会是什么样子?但这个念头只会出现三秒钟,然后就被下一件事淹没了。
晚上六点半,依依在看动画片,苏晚在厨房切菜。手机响了,是林远的消息:“晚点回,你先吃。”
她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