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重生九二:从破产到商业大享》内容精彩,“木易随缘”写作功底很厉害,很多故事情节充满惊喜,何宁王老五更是拥有超高的人气,总之这是一本很棒的作品,《重生九二:从破产到商业大享》内容概括:死亡闪回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“滴——滴——滴——”,像在倒数着什么。何宁躺在病床上,浑浊的眼睛盯着天花板上那盏水晶吊灯,灯影在瞳孔里碎成无数片。,胰腺癌晚期。,静音模式。画面里正在播放一则劳力士广告:金色的皇冠标志在黑色表盘上缓缓旋转,秒针一格一格走着,精准得近乎冷酷。广告语无声地滑过屏幕——“恒动不息”。。。他的时间,就要停止了。,...
“爸爸……咳咳……爸爸……”
是小辉的咳嗽声。还有妻子哼唱的摇篮曲,那首她总是跑调的《小星星》。
何宁的心脏猛地一缩。
这不是幻觉。这感觉太真实了,空气里廉价煤球燃烧的硫磺味,被褥上洗不掉的霉味,还有窗外积雪反**来的惨白月光。
他抬起手——那是一双年轻的手,皮肤紧致,指节分明,只是食指和中指之间有一层薄薄的茧,那是长期搓麻将留下的。手腕上是空的,没有他戴了三十年的那块百达翡丽,只有一道浅浅的白色痕迹,那是结婚戒指被摘下时留下的。
戒指。
何宁猛地坐起身,环顾四周。
十平米的出租屋,一张木板床,一个瘸腿的衣柜,一张摇摇晃晃的桌子。桌上堆着空酒瓶和烟蒂,还有一张皱巴巴的纸。
他抓过那张纸。
借条。
今借到王老五***伍仟元整,月息三分,三个月内还清。借款人:何宁。1992年12月15日。
下方是他歪歪扭扭的签名,和一枚鲜红的指印。
1992年12月15日。
何宁的手开始颤抖。他记得这一天,不,他怎么可能忘记这一天。今天下午,他会因为还不起***,被王老五抢走结婚戒指。今晚,他会和妻子爆发最激烈的一次争吵。明天,妻儿会死在那个十字路口。
不。
不会的。
他重生了。他回到了悲剧发生的前一天。
“砰!砰!砰!”
粗暴的砸门声响起,伴随着一个沙哑的男声:“何宁!开门!我知道你在里面!”
是王老五。
来得比记忆中早了半小时。
何宁深吸一口气,强迫自己冷静下来。他快速扫视房间——墙角堆着几个空纸箱,床底下有一把生锈的螺丝刀,窗台上放着半瓶白酒。
不够。这些都不够应对现在的局面。
他需要钱,需要马上能拿出来的现金。可他现在全身上下,只有口袋里皱巴巴的七块三毛钱。
“何宁!再不开门老子踹了!”
“来了。”何宁应了一声,走到门前,手放在门把手上,却没有立刻打开。
他在回忆。回忆前世今天发生的每一个细节。
王老五带了两个人,一个叫瘦猴,一个叫大壮。瘦猴手里拿着账本,大壮腰里别着铁链。王老五本人,右手小指缺了一截,那是早年打架被人砍掉的。他今天穿一件黑色的皮夹克,领口沾着油渍。
还有——
何宁的眼睛眯了起来。
王老五今天戴了一块新表。一块金色的手表,在昏暗的楼道里反着光。前世他濒死时在电视里看到的那个皇冠标志,和此刻记忆中王老五手腕上那块表的表盘,诡异地重合了。
劳力士。
虽然只是最基础款,虽然表链已经磨损,表盘也有划痕,但那确实是劳力士。1992年,一个放***的地痞,怎么戴得起劳力士?
“砰!”
门被一脚踹开。
王老五站在门口,皮夹克敞着,露出里面的羊毛衫。他大概四十岁,满脸横肉,右眼下面有道疤。此刻他正用那只好眼睛打量着何宁,眼神里充满了轻蔑。
“哟,何老板,躲家里孵蛋呢?”王老五咧嘴一笑,露出被烟熏黄的牙齿。
他身后,瘦猴和大壮一左一右堵着门。瘦猴手里果然拿着账本,大壮的手按在腰间的铁链上。
“王哥。”何宁平静地开口,“进来坐。”
王老五愣了一下。他预想中的场景是何宁跪地求饶,或者试图逃跑,但绝不是这种不卑不亢的邀请。
“坐就不必了。”王老五走进屋,皮靴踩在水泥地上发出“嗒、嗒”的声响。他环顾四周,目光在空酒瓶和烟蒂上停留片刻,脸上的讥讽更浓了。
“何宁,咱们明人不说暗话。钱,今天到期了。连本带利,五千八百块。拿来吧。”
何宁没有说话,他在看王老五的手腕。
那块劳力士。金色的表壳,黑色的表盘,金色的指针。表盘上的皇冠标志在昏暗的光线下依然清晰可见。表链的链节之间有些污垢,表冠(上发条和调时间的旋钮)边缘有一道新鲜的划痕,像是最近磕碰过。
“看什么看?”王老五察觉到何宁的目光,下意识地扯了扯袖子,但随即又像想起了什么,故意把手腕露出来,晃了晃,“怎么,何老板也对表感兴趣?这可是正宗的劳力士,**带回来的。就你欠我那点钱,还不够买这表的一条链子。”
“是好表。”何宁点点头,“王哥今天来,就为了要钱?”
“不然呢?”王老五冷笑,“难不成请你喝酒?”
“钱我现在没有。”何宁说。
“没有?”王老五的表情冷了下来,“何宁,我王老五在这片混了十几年,什么人没见过?你这种赌鬼我见多了,输光了就说没有,等翻本了又装大爷。我告诉你,今天这钱,你给也得给,不给也得给。”
他朝大壮使了个眼色。
大壮上前一步,伸手就要抓何宁的衣领。
“等等。”何宁退后一步,举起手,“我没说不还。只是需要点时间。”
“时间?”王老五笑了,“何宁,你当我这是慈善机构?****写着三个月,今天到期。没钱,就拿东西抵。”
他的目光在屋里扫视,最后落在何宁的左手上。
那里戴着一枚银戒指。很简单的款式,一个光面的圆环,内圈刻着一行小字。那是何宁和林晓梅的结婚戒指,当年花了他整整三个月的工资。
“戒指摘下来。”王老五命令道。
何宁没有动。
前世,他就是在这时反抗,然后被大壮按在地上,瘦猴强行掰开他的手指,把戒指撸了下来。戒指内圈刻着的“宁&梅 1987.5.20”被王老五用刀刮花,后来不知道扔到了哪里。
“怎么,舍不得?”王老五凑近,嘴里喷出的烟臭味几乎扑到何宁脸上,“何宁,不是我说你。就你这德行,配戴这戒指吗?天天赌,老婆孩子都不管,你还算个男人?”
何宁的拳头握紧了。
但他没有发作。他在等。
等一个人。
“王老五!”一个女声从门外传来,带着压抑的愤怒。
林晓梅站在门口,手里拎着一个菜篮子。她穿着洗得发白的蓝色棉袄,围巾裹得很严实,只露出一双眼睛。那双眼睛此刻正瞪着王老五,眼圈通红,不知道是冻的还是气的。
“晓梅……”何宁下意识地开口。
“你闭嘴。”林晓梅看都没看他,径直走进屋,把菜篮子往桌上一放,转身面对王老五,“王老板,欠你的钱我们会还。但今天确实没有,你再宽限几天。”
“宽限几天?”王老五打量着林晓梅,眼神里闪过一丝不怀好意,“林晓梅,不是我不讲情面。这钱已经拖了三个月了,利息我都少算你的。今天要是拿不到钱,我回去没法交代。”
“那你想怎么样?”林晓梅挺直脊背。她个子不高,身材瘦弱,但此刻站在那里,却有种不容侵犯的气势。
王老五的目光在她脸上停留片刻,又移到她手上。林晓梅的手冻得通红,手指上有好几处冻疮,但左手无名指上,戴着一枚和何宁同款的银戒指。
“这样吧。”王老五慢条斯理地说,“你们两个的戒指,先押在我这儿。我再给你们三天时间。三天后,拿五千八百块来赎。要是拿不来,这戒指就归我了。”
“不行!”林晓梅几乎是尖叫出声。
这戒指对她来说意味着什么,只有她自己知道。1987年5月20日,何宁还是个在工厂上班的普通工人,一个月工资四十二块。他攒了三个月,加上加班费,才买了这对戒指。婚礼上,他给她戴上时说:“晓梅,等我以后有钱了,给你换金的,换钻的。”
她当时笑着说:“金的钻的我不要,我就要这个。”
可现在,他要把它输掉。
“不行也得行。”王老五失去了耐心,朝大壮一挥手,“动手。”
大壮上前就要抓林晓梅的手。
“住手!”
何宁挡在了妻子面前。他比大壮矮半个头,身材也瘦削得多,但此刻他的眼神让大壮的动作顿了一下。
“王老五。”何宁盯着放***的男人,一字一句地说,“戒指给你。但你要记住,三天后,我会带着钱,把它赎回来。”
王老五嗤笑:“就你?”
“就我。”何宁摘下自己的戒指,放在桌上。银色的圆环在昏暗的光线下泛着微光,内圈那行小字隐约可见。
林晓梅的眼泪掉了下来。她看着何宁,眼神里充满了绝望、愤怒,还有深深的失望。那眼神像一把刀,**何宁的心脏。
前世,他就是被这样的眼神看着,然后夺门而出,在赌场里输掉了最后一点希望。
但这一次,不会了。
“晓梅。”何宁轻声说,“相信我。”
林晓梅没有回应。她颤抖着手,摘下自己的戒指,重重地拍在桌上。然后转身冲进里屋,“砰”地关上了门。
王老五拿起两枚戒指,对着光看了看,满意地揣进兜里。
“行,何宁,有骨气。三天,我就等你三天。三天后要是见不到钱……”他拍了拍腰间的刀,“你知道后果。”
说完,他带着两个手下扬长而去。
屋里重新安静下来。只有里屋传来压抑的哭声,和小辉虚弱的咳嗽声。
何宁站在桌边,看着桌上戒指留下的压痕。然后他转身,从床底下拖出一个旧皮箱。打开,里面是几件旧衣服,和一些杂物。
他翻找着,在最底层摸到了一个硬物。
拿出来,是一个铁皮盒子。盒子上印着“上海饼干”的字样,已经锈迹斑斑。
打开盒子,里面是一叠粮票,几张过期的工作证,还有——
一块手表。
不是劳力士,也不是什么名表。只是一块最普通的上海牌机械表,表盘已经泛黄,表带是塑料的,早就断了。这是何宁父亲留给他的遗物,前世被他五十块钱卖给了收破烂的。
但此刻,何宁拿起这块表,贴在耳边。
“嗒、嗒、嗒……”
表还在走。声音很轻,很稳,就像电视广告里那块劳力士一样,恒动不息。
他把表戴在手腕上。塑料表带断了,他就用一根绳子穿过表耳,系在手腕上。
然后他走到里屋门前,轻轻敲了敲门。
“晓梅,我出去一趟。”
里面没有回应。
“我去赚钱。赚赎戒指的钱,赚给小辉看病的钱,赚咱们以后过好日子的钱。”
还是沉默。
何宁等了几秒,转身朝门外走去。走到门口时,他听到里屋传来小辉微弱的声音:
“爸爸……”
何宁的鼻子一酸。他握紧拳头,指甲深深掐进掌心。
“爸爸很快就回来。”
他拉开门,走进1992年隆冬的寒风中。
雪还在下。漫天飞舞的雪花,像在为一个新时代拉开序幕。
而他手腕上那块廉价的上海表,正不紧不慢地走着。
“嗒、嗒、嗒……”
时间,开始重新流动了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