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代言情《亲妈重生想捡漏,我反手把她送给反派》是作者“咕咕丸子”诚意出品的一部燃情之作,李秀兰沈建国两位主角之间虐恋情深的爱情故事值得细细品读,主要讲述的是:我妈重生了。上一世她嫁给老实人,平淡一生。而她的闺蜜嫁给了下乡的知青。后来那个知青回城成了首富,闺蜜也成了有钱人。重生回1975年,我妈做的第一件事,就是去找那个落魄知青。她想截胡闺蜜的富贵命,等着将来做首富夫人。只有穿书的我知道,那个知青根本不是首富,而是个家暴男。那个闺蜜进城不久就被打死了。看着我妈给家暴男送红糖鸡蛋,在那求偶遇,我急的嘴角都在抽。既然劝不住,那就只能用魔法打败魔法了。我转头跑...
我妈重生了。
上一世她嫁给老实人,平淡一生。
而她的闺蜜嫁给了下乡的知青。
后来那个知青回城成了首富,闺蜜也成了有钱人。
重生回1975年,我妈做的第一件事,就是去找那个落魄知青。
她想截胡闺蜜的富贵命,等着将来做首富夫人。
只有穿书的我知道,那个知青根本不是首富,而是个家暴男。
那个闺蜜进城不久就***了。
看着我妈给家暴男送红糖鸡蛋,在那求偶遇,我急的嘴角都在抽。
既然劝不住,那就只能用魔法打败魔法了。
我转头跑向了那个真正的未来首富——村东头那个又凶又狠、被人嫌弃的瘸腿反派。
“叔,我看你印堂发黑缺个媳妇,你看我妈那个傻白甜怎么样?”
“买一送一,带个拖油瓶,不仅能给你养老送终,还能替你治腿!”
“妮儿啊,你瞅妈穿这身咋样?显腰身不?”
破旧的土坯房里,李秀兰正对着那面裂了纹的镜子,来回转着身子。
她身上套着一件碎花衬衫,底下是一条崭新的裤子。
我坐在小马扎上,手里抓着个黑面窝窝头,使劲咽了下去,然后翻了个白眼。
“妈,咱家米缸都空了,你做这一身衣裳,冬天咱俩喝西北风去么?”
李秀兰转过身,瞪了我一眼。
“你个小丫头片子懂啥!这叫投资!要先付出才有回报。”
她抚平衣角的褶皱,脸上带着笑意。
“只要妈这事儿成了,以后你就等着吃香的喝辣的吧!”
“到时候别说棉袄,就是那城里的大皮衣,妈也能给你整一件!”
看着她的表情,我心里叹了口气。
我妈这是重生魔怔了。
上一世,她在我三岁那年死了男人,也就是我那短命的爹。
为了把我拉扯大,她硬是咬着牙没改嫁,苦熬了一辈子。
看着隔壁那个原本不如她的闺蜜江晓莉,因为嫁给了知青沈建国,回城成了有钱**。
出门还有小汽车接送。
她心里这口气憋了一辈子,没想到死后一睁眼,竟然让她回到了1975年。
这时候,我才五岁,正是家里最难的时候。
而那个未来的首富沈建国,现在还只是个住在知青点被人看不起的落魄知青。
李秀兰觉得这是老天爷给她的机会,让她重活一回,专门来捡这个漏的。
“妈,那个沈知青有什么好的?什么重活都干不了。”
“听说昨天去地里锄草,没干几下就晕倒了,还是妇女队长把他背回来的。”
“咱家本来就缺干活的男人,你要是真找了他,以后地里的活儿谁干?”
“不得把他当祖宗一样伺候着?”
李秀兰一听就不乐意了,走过来用手指头狠狠戳了一下我的脑门。
“我看你就是随了你那个死鬼爹,是个榆木疙瘩!”
“那沈知青是干农活的人吗?人家是读书人,将来是要回城当大干部的!”
“你懂个屁!”
她越说越激动。
“不出三年,不,两年!上面就会恢复高考。”
“到时候沈知青肯定能考上大学,带着咱们娘俩进城享福!”
我捂着被戳疼的脑门,心里苦笑。
妈啊,你只知道故事前半段,不知道后半段啊。
沈建国外表看着斯斯文文,其实是个心理**。
原书里,江晓莉嫁给了他,跟他回了城。
但根本就没有什么阔太生活。
进城后的第一年,江晓莉就被他打断了三根肋骨。
第二年,被他关在地下室里,活活饿了三天三夜。
外人眼里的风光,全是江晓莉用粉底遮盖淤青换来的假象。
最后,江晓莉是在一次严重的家暴中,被沈建国失手推下楼摔死的。
沈建国为了掩盖罪行,花钱买通了关系,把这事儿定性成了意外。
他就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**。
可我现在要是跟李秀兰说这些,她肯定以为我是在发疯。
搞不好还会以为我不孝顺,不想让她过好日子。
毕竟在她眼里,她看见的只有那泼天的富贵,根本看不见底下的白骨。
“行了行了,别在这碍眼,赶紧去把猪喂了!”
“妈得赶紧出门,听说今儿沈知青要去河边洗衣服,这是个机会!”
李秀兰对着镜子抿了抿头发,又不知从哪翻出一张发黄的红纸。
在嘴唇上抿了抿,弄出个大红唇。
我看着她这副打扮,嘴角忍不住抽搐了两下。
就这审美,沈建国能看上才有鬼了。
不过转念一想,那沈建国现在穷得叮当响,正缺个像我妈这种没脑子的傻大姐给他当跳板呢。
不行,绝对不能让他们俩勾搭上。
“妈,你去吧,我也出去玩会儿。”
我从马扎上跳下来,拍了拍**上的灰。
李秀兰心思都在那个未来首富身上,哪有空管我,不耐烦的挥挥手。
“去去去,别跑远了,晚上回来我要是看不见猪草满筐,没你饭吃!”
我应了一声,撒腿就跑出了门。
只不过我没去割猪草,而是一路小跑,直奔村东头那间破土屋。
那里住着全村最不受待见的人——霍城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