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臻臻里正担任主角的现代言情,书名:《不做妾》,本文篇幅长,节奏不快,喜欢的书友放心入,精彩内容:最纯色那年,我在林子里捡了个失忆的清俊书生。趁他伤重失忆,哄他成了亲。婚后第二个月,他突然恢复记忆。说自己家中世代皇商、富可敌国,让我随他回去,做家中主母。我同他进了京,却听见他和婆母的对话,“乡野村妇罢了,抬她做妾已是给了脸面。”我连夜收拾行李,天不亮便离开了江府。娘说贵府妾不如农家妻。我不做妾的。……三个月前,我放牧回来,在林子里捡了个男人。眉清目秀、衣冠楚楚。比我前十七年...
最纯色那年,我在林子里捡了个失忆的清俊书生。
趁他伤重失忆,哄他成了亲。
婚后第二个月,他突然恢复记忆。
说自己家中世代皇商、富可敌国,让我随他回去,做家中主母。
我同他进了京,却听见他和婆母的对话,“乡野村妇罢了,抬她做妾已是给了脸面。”
我连夜收拾行李,天不亮便离开了江府。
娘说贵府妾不如农家妻。
我不做妾的。
……
三个月前,我放牧回来,在林子里捡了个男人。
眉清目秀、衣冠楚楚。
比我前十七年见过所有男人加起来都要好看。
不知被谁砍了一刀,背上一道狰狞的口子。
生死不明地躺在林子里。
若不是我恰好放牧经过,怕是要死在这里。
我上前探了探他鼻息,有气,便把他背回了家。
不眠不休照顾了三日,那男人醒了。
张口说了第一句话,“这是哪里?我又是谁?”
原来是失忆了。
我本想骗他是他妻子,可实在做不出这等违心事来。
只好实话实说,“我叫沈臻臻,这是我家,你受伤了,是我救了你。”
“若是实在想不起名字,救你那天是二月十四,你便叫十四吧。”
他看了看自己身上已经包扎好的伤口,点了点头。
他在我家养伤的那段日子,实在是很美好。
他读过书,很有文化。
见我放牧辛苦,便每天都将院子打扫得干干净净。
还从衣柜角落里翻出一套我爹留下的笔墨,作画卖钱帮我补贴家用。
我是不懂画的。
但他的画山水磅礴、鸟兽栩栩。
连我都能看出是极好的。
我看着他在窗边作画的侧影,心里说不出的妥帖。
走到他对面的桌旁坐下,有些脸热,“十四,我们成婚可好?”
他像是早知道我要这样问他似的,丝毫没有意外,笑着点了点头,“当然好。”
我高兴坏了,兴冲冲的去床底下翻娘留给我的嫁妆。
整整六吊钱,刨去酒席、仪仗,还剩半吊。
做两套婚服是不够了,但不能委屈了十四。
先可着他的尺寸做一套男装吧。
打定主意,和十四嘱咐了一句,便去镇子上做衣服。
成衣铺的掌柜乐呵呵的打趣,“臻臻对自己郎君可真好啊,喜服都先紧着他的做。”
我不害臊,把定钱拍在他桌上,嘿嘿一笑,“那老板你给我挑最好的布料做。”
“那是当然!”
我们办了婚礼,不算大。
请了全村的人来做了见证,还请了里正来主婚。
新婚夜当晚,我喝多了酒,大着舌头同十四说,“能跟你成亲,真是顶顶好的事。”
他笑,用手捧我的脸,好像捧着什么宝贝,“我也这么觉得。”
日子过得飞快,我每天照常出去放牧,他在里正的介绍下,接了些镇上书院抄书的活,留在家中抄书。
我那时真的以为日子会一直这样过下去的。
直到那天我放牧回来,家中大门四开。
我心里一惊,下意识以为是当初伤十四那帮人来寻仇。
急忙跑进屋,却看见屋里围了一圈黑衣打扮的魁梧男人。
十四在那群男人中间,坐在我们俩每日一起吃饭的小桌旁。
“这是怎么了?”
黑衣人见我回来,给我让出一条路来。
我走到十四身旁,有些急,“这些人是不是找你麻烦了?”
他看着我,“臻臻,我的记忆恢复了。”
记忆恢复了?
我想起初遇那天,他身穿华服、温润如玉,不似常人。
他想起什么了?
老家是否已有发妻?
家室若是显贵,可还愿意认我这个妻子?
我有些无措,“那你……接下来什么打算?”
“你愿意跟我一起回京去吗?”
他脸上还是那副我熟悉的笑,“从前我不记得自己是谁,没法报你救命之恩。”
“现在我记起来了,许你正妻之位,同我回去做家中主母可好?”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