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说《等风也等你:庄周梦蝶》,大神“数学成绩是鞋码”将周庄刘玉霜作为书中的主人公。全文主要讲述了:军训第一天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。,高一新生穿着宽大的迷彩服站成十几个方阵,教官的哨声此起彼伏。知了在梧桐树上扯着嗓子叫,热浪从地面蒸腾起来,将远处的教学楼扭成模糊的影子。空气里弥漫着塑胶跑道的味道,混合着汗水和防晒霜的气息,让人头昏脑涨。。,但他总习惯缩着肩膀,低着头,好像这样就能让自己变得小一点,不被人注意到。他的迷彩服袖子挽...
周庄听了,没太在意。十六岁的年纪,觉得一辈子长着呢,散什么散。
他的目光不自觉地向左前方飘过去。
第三排,从左往右数**个。
女生叫刘玉霜。
这个名字,他是上午点名的时候记住的。教官念到“刘玉霜”三个字的时候,他正好抬起头,看见那只手举起来——手指修长,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,涂着透明的护甲油,在阳光下泛着淡淡的光。
她站在队伍里就像一株白杨,笔直、干净、格格不入。
别人都被太阳晒得蔫头耷脑,额头上的碎发被汗水黏成一片,迷彩服后背洇出深色的汗渍。可她不一样。她额头沁着细密的汗珠,脖颈修长白皙,下颌线利落得像刀裁出来的。头发扎成低马尾,碎发贴在耳侧,露出一小截莹白的耳垂。
她没笑。从早上集合到现在,周庄没见她笑过。
但她不说话的时候,比那些叽叽喳喳的女生好看一百倍。
不对,一千倍。
周庄不知道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看她的。也许是早上分班集合时,她拖着行李箱从人群中走过,所有人的目光都被她带走了——包括他的。也许是教官点名时,她喊了一声“到”,声音不大,清清凉凉的,像秋天的第一缕风,从燥热的空气里穿过去,留下一小片让人贪恋的凉意。
也许都不是。
也许就是她站在那里,什么也没做,他就看见了。
总之,从那个瞬间起,他的眼睛就像生了根,总是不由自主地去找她的身影。教官喊“向右看齐”的时候,他慢了半拍,被旁边的人撞了一下肩膀。教官喊“齐步走”的时候,他差点同手同脚,被叫出列单独走了两遍。
“你叫周庄?”教官问。
“是。”
“庄周的庄?”
“是。”
“庄周梦蝶那个庄周?”教官难得笑了一下,“好好练,别给庄周丢人。”
队伍里有人笑了几声。周庄涨红了脸,不敢抬头。
但他心里忽然觉得,这个名字好像也没那么难听。
休息时间,大家散坐在操场边的树荫下。男生们三五成群聊游戏、聊中考分数,嗓门一个比一个大。女生们凑在一起翻手机、补防晒霜,偶尔爆发出一阵笑声。
周庄独自坐在最边上,拧开水壶喝了口水。水是早晨从宿舍灌的,晒了一上午已经温热,喝起来有一股塑料味儿。他不在意。他什么都喝得下去。
他低头看着自己的鞋子——一双洗得发白的旧运动鞋,鞋底已经磨平了,鞋头有一小块开胶。裤脚磨出了毛边,膝盖处有一块洗不掉的污渍。
他把裤腿往下扯了扯,遮住那块污渍。
然后他又抬起头,目光穿过人群,找到她。
她坐在一棵梧桐树下,背靠着树干,手里拿着一本英语词汇书,正低头翻看。她看得专注,嘴唇微微动着,像是在默念。风吹过来,一页纸翻过去,她用食指轻轻按住,继续往下看。
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落在她身上,斑斑驳驳的,像碎了一地的金子。
旁边有男生过去搭话,递给她一瓶冰可乐。她抬头看了一眼,摇了摇头,说了句什么,又低下头接着看书。那个男生讪讪地走了,把可乐随手扔进了垃圾桶。
周庄把这一切看在眼里,喉咙动了一下,咽了口唾沫。
不是羡慕那个男生,是心疼那瓶可乐。
下午训练结束,大家拖着疲惫的身体往食堂走。操场上留下一串串杂乱的脚印和几只被遗落的水壶。
周庄走在最后面,经过操场边的垃圾桶时,看见一个粉色的水壶掉在地上,盖子摔开了,水洒了一地,把脚下的塑胶跑道洇出一小块深色的印记。
他认得这个水壶。上午的时候,这个水壶放在刘玉霜脚边。他记得她弯腰拿起它喝水,拧盖子的动作很轻,喝完之后用纸巾擦了擦瓶口才盖上。
周庄弯腰捡起来,拧好盖子,用袖子擦掉瓶身上的灰尘。他看了看四周,没有人注意到他。他把水壶放在垃圾桶旁边的台阶上——一个很显眼的位置,只要她从食堂出来,一定能看见。
他犹豫了一下,从口袋里掏出一支圆珠笔。
那支笔是他中考时用的,笔杆上的字已经磨没了,剩下一个光溜溜的塑料壳。他拧开笔帽,在水壶底部一个小小的角落里,画了一个图案。
一只蝴蝶。
他画得很小心,翅膀的弧度一笔勾成,触角微微上翘。画完之后他看了看,觉得翅膀太窄了,又加粗了一笔,然后赶紧把笔帽盖上,像做了贼一样四处看了看。
没有人看见。
他不知道为什么要画蝴蝶。也许是因为昨晚做了一个梦,梦里有很多蝴蝶,白翅膀的那种,围着一个看不清脸的女孩飞来飞去。女孩穿着白裙子,站在一条很宽的马路中间,头顶上的红灯亮着,但她一直在笑。他站在马路对面,想喊她,张不开嘴。想跑过去,迈不动腿。
他急醒了。
醒来的时候,枕头湿了一小块。他不知道是汗还是别的什么。
梦醒的时候,他忘了女孩的脸,但记住了蝴蝶。
晚饭时,他在食堂角落里远远看见刘玉霜和几个女生坐在一起。她面前摆着一碗粥,一根玉米,吃得很少。她用勺子舀粥的动作很慢,每一口都要吹凉了才送到嘴边。
他注意到,她的水壶回来了。
水壶放在她右手边的桌角,瓶口朝外,和她的手机并排摆着。
壶底的那个蝴蝶,被灯光照得若隐若现。她似乎没有发现。
周庄低下头,扒了两口米饭,嚼了很久才咽下去。
那天晚上,宿舍熄灯后,他趴在上铺,借着走廊透进来的微弱灯光,翻开一个新买的日记本。
本子是在校门口的小卖部买的,浅蓝色封皮,左上角印着一只**小熊,五块钱。他挑了十分钟,最后选了这一本,因为封面的颜色像今天下午的天空。
他拧开那支圆珠笔,在日记本的第一页,工工整整地写下一行字。
“8月26日,晴。她给了我一瓶水。我应该跟她说谢谢的。明天一定说。”
写完之后他觉得太短了,又加了一句:
“她的水壶是粉色的。很好看。人也很好看。”
他又看了两遍,耳朵开始发烫,赶紧把日记本合上,塞进枕头底下。
这是他第一次写日记。
临睡前,他翻来覆去睡不着,又把日记本从枕头底下抽出来,翻到第一页。
他在那行字的下面,用笔尖轻轻画了一只蝴蝶。很小,比指甲盖大不了多少。画完之后他在蝴蝶旁边写了一行小字,写完就后悔了,想用修正带涂掉,但手边没有。
那行字是:
“庄周梦蝶。我梦见了蝴蝶,蝴蝶会梦见我吗?”
他把日记本合上,塞回枕头底下,闭上眼睛。
梦里,蝴蝶又来了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