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说《辞职后,我把大小姐逼疯了》一经上线便受到了广大网友的关注,是“肖一知”大大的倾心之作,小说以主人公林晚星陈默之间的感情纠葛为主线,精选内容:我给首富家的大小姐当了整整十年贴身保镖。十年里,我替她挡过子弹挨过刀,所有人都说我是她家最忠心的狗。三十岁生日那天,我腻了,递上辞职信。大小姐轻蔑一笑:“给你三天时间冷静,想清楚了再滚回来。”看着她发来的相亲对象资料,和那句“敢去就打断你的腿”。我笑了,买好车票,直接关机。第一章我叫陈默,今天三十岁。不是什么总裁,也不是兵王,就是一个保镖。给首富林家的大小姐林晚星,当了整整十年的贴身保镖。此刻,我...
十年里,我替她挡过**挨过刀,所有人都说我是她家最忠心的狗。
三十岁生日那天,我腻了,递上辞职信。
大小姐轻蔑一笑:“给你三天时间冷静,想清楚了再滚回来。”
看着她发来的相亲对象资料,和那句“敢去就打断你的腿”。
我笑了,买好车票,直接关机。
第一章
我叫陈默,今天三十岁。
不是什么总裁,也不是兵王,就是一个保镖。
给首富林家的大小姐林晚星,当了整整十年的贴身保镖。
此刻,我正站在希尔顿酒店顶层套房的落地镜前,打量着镜子里的自己。
一身笔挺的黑色西装,身材倒是没走样,十年如一日的自律让我依旧保持着巅峰状态。
但我的目光,落在了左边眼角。
那里有一道浅浅的疤,不仔细看看不出来。
三年前,林晚星在酒吧跟人起了冲突,对方一个酒瓶子砸过来,我下意识侧身挡在她面前,碎裂的玻璃碴子划破了我的眼角。
当时血流了我一脸,缝了三针。
林晚星吓坏了,但事后她给我的“补偿”,是赏了我一句:“干得不错,不愧是我家最忠心的狗。”
狗。
这个词从她嘴里说出来,总是那么自然,那么理所当然。
十年了。
从我二十岁,风华正茂,到如今三十而立。
我最好的十年,都耗在了她身上。
她半夜三点说想吃城西那家老字号的点心,我能冒着瓢泼大雨,开车二十公里去买回来,送到她手上时还是热的。
她跟朋友去登山,崴了脚,是我把一百多斤的她从半山腰一路背下来的,第二天我的腰差点断掉。
我替她挡过**,挨过刀,处理过三起绑架案,赶走了十七个试图骚扰她的富二代。
我的手机二十四小时为她开机,她一个电话,无论我在做什么,都得第一时间出现。
我没有自己的生活,没有朋友,更没有女朋友。
因为林晚星说:“我的保镖,怎么能有软肋?”
今天是我三十岁生日。
没有蛋糕,没有祝福。
只有林晚星丢过来的一份行程表,让我安排好她下午茶会的安保工作。
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,看着那道疤,看着鬓角不知何时冒出的几根白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