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篇《热门小说排行榜穿书:我走后,男主成黑莲花了温知渝萧霁_穿书:我走后,男主成黑莲花了温知渝萧霁小说免费阅读无弹窗》,男女主角身边发生的故事精彩纷呈,非常值得一读,作者“荒野塞壬”所著,主要讲述的是:主角是温知渝萧霁的精选古代言情《穿书:我走后,男主成黑莲花了》,小说作者是“荒野塞壬”,书中精彩内容是:评分刚出,会涨,不必在意(甜宠 双洁 救赎 小白权谋 微强取豪夺)因为一场车祸,温知渝穿书了,为了回家,她接受了任务---养大权臣萧霁,如今还是个和野狗抢食的小乞丐,温知渝含辛茹苦的将萧霁养大,风光霁月,温润如玉,等到他高中状元,认祖归宗,温知渝心满意足的“病死”了。三年后,温知渝被扔回来了,如...
精选一篇小说《穿书:我走后,男主成黑莲花了》送给各位书友,在网上的热度非常高,小说里的主要人物有温知渝,无错版非常值得期待。小说作者是荒野塞壬,这个大大更新速度还不错,穿书:我走后,男主成黑莲花了目前已写581108字,小说最新章节第226章 庭院深深,小说状态连载中,喜欢连载中小说的书虫们快入啦~

一、作品介绍
《穿书:我走后,男主成黑莲花了》小说是网络作者荒野塞壬的倾心力作,主角是温知渝。主要讲述了:评分刚出,会涨,不必在意(甜宠 双洁 救赎 小白权谋 微强取豪夺)因为一场车祸,温知渝穿书了,为了回家,她接受了任务---养大权臣萧霁,如今还是个和野狗抢食的小乞丐,温知渝含辛茹苦的将萧霁养大,风光霁月,温润如玉,等到他高中状元,认祖归宗,温知渝心满意足的“病死”了。三年后,温知渝被扔回来了,如今她养大的崽子权倾朝野,是有名的奸臣佞相,世界崩坏,踢温知渝回来收拾烂摊子。温知渝再次见到萧霁的时候,那个人凤眼含泪,表情冷淡,眼神阴戾“阿姐骗我。”,温知渝方才知道,她死的那一天,曾经的阿霁也“死”了。“阿姐想要我成为什么样子,我就成什么样子,只要阿姐乖乖留在我身边。”萧霁活了两世,连骨子里都是万年寒冰,可这一次,温知渝出现了,为了温知渝高兴,他可以装作翩翩公子,可温知渝还是不要他,既然如此,他就以天下为质,让他心软的阿姐不得不留在他身边。本书走向:甜-甜虐-酸甜-疯-甜...
二、书友评价
高开低走了这文,自从女主回来之后,就感觉到了逻辑不通,迷惑行为,开始枯燥乏味 在我看来,男主与前世的自己融合了,疯一点很正常但他真的好矛盾啊!他想女主变强,但又喜欢她的软弱顺从,一直在帮她,从头到尾女主好像啥事都没做。 再说女主,女主反抗男主,想独立强大,因此她当了公主师,开始了权谋,但是她真的没什么能力啊,办法几乎全是男主想的,事做完后还愧疚半天,整得跟个**似的。她反抗男主反抗的真的很迷 如果这女主和前文一样,也能接受,能与男主势均力敌,自我成长为我大女主就更好了 。现在的女主就是又当又立,对男主拒绝不了,又自命清高
“我忘了,阿姐已经弃过我一回了,阿姐早就做过选择了。”
看到了102章,发现逻辑已经不太通了。女主人设前后也不一致。就突如其来的要让男女主博弈。但前期女主也不是大女主类型。。。尤其是原本就是要为了家人要回现代的,然后回了现代又觉得自己不适应,不融入,当时还惦念着男主,后面情绪就一下子变了。。。尤其是为了发展剧情,逻辑也不通了。女主死而复生的身份毫不掩饰,男主处理要务,女主直接把东西扔出去。。。原本不是还**娃,懂忍,后面直接行为变成暴躁,直击。。。
三、热门章节
第146章 你要学会利用她
第147章 谈风月
第148章 粉墨登场
第149章 你放在我身边的眼线还不多吗?
第150章 和你一样的妖
四、作品试读
“阿姐这样看着我做什么?”
“挚友在侧,将来我们阿霁应该不会孤独了吧。”
今年溪源县过了院试的足有七人,其中三个人都是廪生的名次,且都是少年英才,可是给了溪源县县令一笔极大的功绩,县令高兴,不仅赏赐了金银布匹,还单独设宴,要宴请他们七人。
温知渝看着手中的请帖,她还是第一次知道县令的名字。
“要去吗?县令的请帖都送来了,这个可推不得。”温知渝稍显无奈,他们家不缺银子,但依旧是无权无势,而权势显然要比财富更重要一些。
“自是要去的,阿姐不必担心,我心中有数。”温霁的确不担心,平阳侯将萧彦放在他身边,还插手他的事情,无论他愿不愿意,他现在再是任性,都会有人给他兜底的,因为温霁已经证明了自己的价值。
温知渝推着温霁回屋“今日天不热,我们在家吃**吧。”
温霁还没应答,温知渝看着如今比自己矮不了多少的小孩“这两日不许进书房,知道吗?”
“阿姐?”
“这几日一直都是心事重重的样子,是不是这一次院试压力太大了?就说年纪小,抗压能力不行。”
温霁眨眨眼,轻声应了一句“好,听阿姐的。”
“既然是县令大人请客,穿着可不能这样随便,得给你准备一套新衣服。”
“阿姐,我的衣服已经很多了。”温霁有时候都觉得自己那一柜子的衣服,将他变成了个花孔雀。
温霁穿衣一向简单,但是温知渝却偏爱颜色鲜艳而且样式繁复的衣服,她很清楚,温霁在这些事情上很随意,应该说,是随她拿捏的,只要温知渝将衣服给他,他就一定会穿。
数日之后,温霁看着眼前的衣袍难得有些后悔,暗红色的,乍看上去,款式并不繁复,但连腰带上都镶嵌着两颗猫眼石,是无法遮掩的华丽。
“阿姐,我一定要穿吗?”温霁有些艰涩的开口。
“怎么?不好看?嫌弃?”温知渝盯着他,让温霁将自己未出口的话语全都收了回去。
“不是,我只是觉得太过招摇了些。”
温霁几乎都能预料到了,这衣服穿在他身上,会招来何种目光了。
“怎么招摇了?无事,你年纪小,穿些鲜艳的衣服,不会有人笑话的,更何况,阿姐第一眼瞧见的时候就觉得这颜色衬你。”
温知渝都这般说了,温霁便无话可说,拿着衣服乖乖去里屋换了。
温霁别的不说,样貌却是自幼就顶好的,除了刚认识的时候还是一个脏脏包,又瘦又脏,所以颜值低了一些,可如今的少年,虽然身材纤细,还未长成,却已经是流光华彩的耀眼模样了。
正红色不适合,原本想着暗红色是不是太重了一些,可温霁的容貌如今已然能称得上昳丽,他的气质也谈不上温雅,如同出鞘的利剑,带着锋芒。
温知渝看着温霁穿着新衣出来,顿时眼前一亮,温霁果然撑得起这样的颜色“你看,阿姐的眼光不错吧,你看看,那些秀才们哪个能比我们家阿霁漂亮啊。”温知渝像是回到了幼年打扮娃娃的时候。
奇迹温温,很有趣。
温霁知道这衣裳好,他刚才摸了一把衣服料子,顺滑柔软,且很透气,等天气热起来之后,将内衬脱了,只穿着这袍子应该会凉爽许多。
“若是我们阿霁是个姑娘,可不知道要引来多少少年郎倾慕呢。”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