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文大咖“potato”最新创作上线的小说《逢春不见春,死处种新魂》,是质量非常高的一部浪漫青春,季煜白沈见春是文里的关键人物,超爽情节主要讲述的是:为了给先天性心脏病的儿子凑医药费,我成了地下拍卖会中被明码标价的跪式保姆。周围男人的目光粘腻又恶心,粗鄙的调笑此起彼伏。“听说以前是季煜白放在心尖上的人,怎么落得这般下场?”“还不是她联合季家私生子季序,伪造罪证,亲手把季煜白送进监狱!”“背刺的人真是活该!”“......”我垂着头,指尖死死掐进掌心,直到熟悉的身影出现在主包厢。四目相撞的那一刻,我浑身的血液瞬间骤停。是季煜白。他重掌了季家。三年...
周围男人的目光粘腻又恶心,粗鄙的调笑此起彼伏。
“听说以前是季煜白放在心尖上的人,怎么落得这般下场?”
“还不是她联合季家私生子季序,伪造罪证,亲手把季煜白送进监狱!”
“背刺的人真是活该!”
“......”
我垂着头,指尖死死掐进掌心,直到熟悉的身影出现在主包厢。
四目相撞的那一刻,我浑身的血液瞬间骤停。
是季煜白。
他重掌了季家。
三年前,季煜白豪掷3亿美金,为我下了一场人造流星雨,他捧着钻戒,眼底是少年最赤诚的温柔,向我求婚。
而我亲手撕碎一切,笑着告诉他,我爱的一直都是季序,他不过是我用来帮季序夺权的棋子。
我看着天之骄子的他放下所有尊严跪下求我,看着他眼底的光一点点熄灭,看着他被带走。
“起拍价,一万。”
“这模样够纯,我出五万!”
“十万!”
就在众人戏谑哄笑时,他淡淡抬了抬手,声音不高,却压过全场所有喧嚣:
“一百万。”
全场瞬间死寂,没人敢跟季煜白抢。
我被人架起来,硬生生推到他面前,他居高临下地看着我,拇指用力捏住我的下巴。
“真是好样的,前脚送我入狱,后脚就和季序生孩子,过得很幸福是吗?”
见我不说话,他猛地松开手。
我踉跄着后退一步,跌坐在地上。
“从今天开始,你只是季家的一个**,欠我的,我会一点一点讨回来。”
我看着他决绝转身的背影,心脏像是被无数银针狠狠刺着、
当初季序早已在他身体里下了慢性毒,是我逼迫季序,让他把毒素转移到我身上,换我送他入狱。
毒素已经侵入心脏,三年来日夜噬咬,我和季煜白的孩子也因此从出生就患有心脏病。
不过,这些他不会知道了。
季煜白救过我的命,我不愿意让他后半生都在愧疚里生活,像他那样耀眼的人,就该幸福地活着。
我被保镖一路押进季家别墅时,手脚都是冰凉的。
这里是我曾住过的地方,记得那时,我不喜住酒店,季煜白就在全国各地都买了房产,这里便是其中一处。
只是如今,我连踏进大门的资格都没有。
大理石地面映出我单薄狼狈的身影,和周围的奢华格格不入。
穿过长长的走廊,佣人面无表情地停在一间狭**仄的佣人房门口,里面一张窄小的床,连翻身都困难。
“以后这就是你的住处。”
我刚把孩子轻轻放在床上,一只体型不小的金毛猛地撞开没关严的们,龇牙咧嘴地冲进来,一口咬住孩子**在外的脚踝。
“呜——!”
孩子撕心裂肺的哭声瞬间炸开,尖锐地刺进我耳膜。
我浑身的血液冻僵,疯了一样扑上去伸手掰狗的嘴。
“放开他!放开!他有心脏病!不能受惊吓!”
孩子哭得浑身抽搐,小身子拼命挣扎,哭得快要背过气。
白冉冉慢悠悠出现在门口,抱着手臂,一脸戏谑:
“哎呀,你看我这狗,就是见不得脏东西,谁让你把季序的野种带到季家来,狗都嫌。”
我死死咬着唇,血腥味在嘴里散开,拼了命将狗嘴掰开,将孩子紧紧护在怀里。
听到这边的动静,季煜白推开门,他一身黑色家居服,冰冷的目光扫过我和孩子,最后落到白冉冉身上,语气瞬间放软:“怎么了?”
白冉冉立刻红了眼眶,柔弱地靠过去,指着我委屈道:
“沈见春她好像很讨厌我的狗,故意伤了它,它才反抗的......”
我抱着流血的儿子,声音发颤:“不!明明是狗先冲进来咬我的孩——”
“够了!”
季煜白的视线落到孩子流血的脚踝上,满是厌恶与冷漠:
“一个孽种,咬便咬了,现在给冉冉,和它的狗道歉!”
季煜白的声音没有一丝波澜。
“你就这么信她?”
季煜白嗤笑一声:
“不信她难道信你吗?也多亏你,让我看清从始至终,只有冉冉坚定不移地站在我这边。”
我抱着哭得撕心裂肺的儿子,眼泪终于砸了下来:
“对不起,***,是我错了。”
白冉冉听罢,脸上露出一抹胜利者的笑。
周遭的一切终于回归平静,我抱着脚踝还颤着纱布的宝宝,缩在佣人房的小床上哄他睡觉。
屋里没有暖气,冬天的夜风从窗缝钻进来,冷得刺骨。
只要孩子平安,只要能在我死之前给孩子攒够钱,这就够了。
门外忽然传来佣人压低的议论声。
“听说了吗?先生要和***结婚了,日子都定下来了。”
“真的吗?他们俩可真是门当户对,般配得很......”
“那沈见春呢?”
“她现在******,先生让她回来只是为了报复她!”
我浑身一僵,抱着孩子的手猛地收紧。
宝宝被我惊动,嘤咛一声,我连忙屏住呼吸轻轻拍着他,眼泪却先一步掉了下来,砸在他柔软的发顶。
季煜白要结婚了。
新娘是白冉冉。
我早该想到的,可我还是疼得喘不过气。
我本来就是个孤儿,后来被季序资助,条件就是我要在季煜白身边做好眼线的工作,可日复一日的相处,早就让我爱上了他。
我想起从前他会在雨天把伞偏向我,会在路灯下红着脸说“见春,我喜欢你”。
我想起他明目张胆的偏爱,为了挑婚纱,直接把婚纱秀搬在我面前,满眼期待和温柔。
而现在,他要和别人结婚了,他会给白冉冉盛大的婚礼,给她偏爱,给她我曾经梦寐以求的一切。
而我,是他最厌恶的罪人,是他用来泄愤的工具,是他新生活的污点。
心口那处被毒素侵蚀的地方,骤然剧痛起来,三年来的钻心噬骨竟都比之不及。
一夜未眠。
手机在口袋里震动起来,我的声音哑得像被砂纸磨过:“喂。”
“是沈见春女士吗?这边是市中心医院,提醒您今天该过来复查心脏了,您之前的情况很不......”
我望着窗外渐渐亮起来的天,“不用了。”
我当初拿自己换季煜白的命,就没想过要活着。
只是没想到,撑到最后,是看着他和别人结婚,看着他的亲生骨肉被当作野种,看着我自己在阴暗角落里,一点点腐烂。
医生还在劝,我慢慢那打断她:
“我不去了。”
“反正......也活不久了。”
电话挂断的瞬间,门被猛地推开。
风灌进来,带着寒意,我不由得打了个哆嗦。
季煜白站在门口,脸色沉得吓人:
“你说,谁活不久了?”
